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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18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1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77 号 公开日期: 2015-06-15 18:1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安康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发(2015)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扶贫工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在册贫困人口为对象, 通过开展系列化帮扶、救助、社会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基层及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缩小医疗公共服务差距,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逐步消除因病致贫问题,努力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实施内容
      1.全面优惠。即对贫困群众在检查、医治、用药等方面全面 给予优惠。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健康扶贫病床、送医送药等各项公益活动,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开展常见性和地方性疾病普查、药品捐赠等活动,让看不起病的弱势群体能够得到部分免费或优惠,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2.全面救助。对患重大疾病住院的参合贫困户在享受新农合 政策报销后的部分给予救助。一是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合规费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全额救助。二是特困户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认定并发放《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对持有《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参合特困户,在合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合规费用按照县区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符合县区新农合二次补助条件的,由县区合疗办优先给予二次补助。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由民政部门救助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70%, 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含二次救助)不低于1.2 万元。在县内定点医院垫付报销费用,定期与县合疗办、县民政局结算。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报销封顶线按照各县区现行方案执行。认定发放《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要优先将独生子女伤、病残三级以上人员和计划生育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纳入《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发放范围。三是积极争取贫困人口专项补助资金,逐步将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 倍以内)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原则上平均救助比例不低于40%,最高救助限额应根据本地对象需求和资金筹集情况科学合理设定。四是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资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五是对贫困残疾人落实康复救助,尽力提高残疾人自我生存能力。
      3.全面补助。对贫困群众门诊特殊慢性病给予定额补助。对 参合贫困人口中符合县区新农合政策规定标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限额按比例补助。特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限额标准为2.5 万元、0.3 万元、0.2 万元、0.1 万元,补助比例Ⅰ类为70%,Ⅱ类、Ⅲ类、Ⅳ类为60%。
      4.全面保障。全面实施综合扶贫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卫 生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工资补助、养老、培训政策。强化健康扶贫有关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积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国家免疫规划、农村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疾病防治工作, 提升艾滋病、结核病、食源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方法
      1.政府扶助。一是摸底建库。各级政府要及时、准确、全面摸清底子,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信息库。对全市79.8 万农村贫困人口中患重大疾病人员信息准确录入,动态管理。二是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和救助标准,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大相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提高健康扶贫保障能力。三是协调引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打好健康扶贫总体战和攻坚战。
      2.社会帮扶。制定社会参与健康扶贫工作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发布区域内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信息,为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搭建平台。积极引导、组织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健康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行动,建立激励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积极探索,加快改革,支持社会办医。大力支持巡回医疗,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组织实施“健康暖心”工程。
      3.医院优惠。在市、县、镇三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减 免相关医疗费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10%设置扶贫病床,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各镇卫生院扶贫病床设置不少于2 张,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对农村五保户、残疾人、持《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特困户免收救护车接送费和挂号费。
      4.对口支援。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实行市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办)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及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导致贫困的一个重要因 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健康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 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就医治疗优惠政策,让农村贫困人口了解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在各级各部门网站开设专门栏目等多种形式,全面推介健康扶贫需求项目和社会救助意愿,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加强协调。健康扶贫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民生工程,需要 各级各部门协调努力,共同推进。财政部门要筹集资金建立重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共公卫生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市县区卫生部门要不断完善新农合补助政策,减轻参合群众负担,减化报销手续,为参合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民政部门要足额筹措五保户、特困户住院治疗救助资金;各县、镇(办)要大力改善镇(办)卫生院条件和加强村卫生村室达标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残联要扩大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
    覆盖面;扶贫部门在争取中省支持的同时,从切块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贫困户的治病补贴,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查复核特困人口资格,更新特困人口名单,落实相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试点示范。健康扶贫是一项全新的扶贫业务,需要先行试 点,示范引导。市上确定2 个县,每个县确定2 个镇先行启动健康扶贫试点工作。各县也要尽快确定1-2 个示范镇,制定详实的试点方案,明确重点和措施,深入探索,不断总结,完善提升,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积累经验。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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