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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四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5-00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1月05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4〕149 号 | 公开日期: | 2015-01-05 14:50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四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 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各基层单位按照《陕西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要求,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建设标准比较高、应对能力比较强、示范作用好的基层单位。为表彰先进、鼓励创建、推动工作,经各县区推荐申报,市应急办依据《安康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分标准》综合评审,市政府决定,命名汉滨区南门小学等10 个基层单位为第四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市基层单位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建设标准,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四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2 月31 日
第四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汉滨区南门小学
汉阴县双乳镇双乳村
石泉县后柳镇黑河沟村
宁陕县筒车湾镇小学
紫阳县城关镇社区
岚皋县四季镇头桥村
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
镇坪县城关小学
旬阳县蜀河镇蜀河社区
白河县茅坪镇中心小学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4〕1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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