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37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4〕123 号 | 公开日期: | 2014-12-05 14:13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省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232 号),现就加快我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市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市级各行业部门汇集了大量的社会信息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信息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 和“信息孤岛”等问题。整合共享社会信息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交换和协同应用,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综合作用,是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工作自动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有效手段,尤其对提高法院系统提高案件执行工作效率和公安机关提升预警、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整合内容
整合共享法院、教育、民族事务、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国土矿产、交通运输、林权、商务、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监督、税务、工商、新闻出版广电、旅游、通信管理、银行监管、保险监管、铁路、邮政管理、电力、民航、银联类及其他信息(见附表2),未列入整合共享的单位及信息资源,如因形势发展需追加纳入信息资源整合范围的,依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整合方式
需整合共享社会信息资源的单位建立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协作机制,协商签订协作协议,明确信息提供方和使用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构建信息交换传播网络和专门应用系统,保证信息质量。在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未建成前,鉴于当前反恐维稳工作形势,请各单位以人工拷贝方式,将整合共享的社会信息内容于2014 年12 月15 日前提供给市反恐办(市公安局),以后按照协商确定的更新周期,定期整合共享各类社会信息。同时, 要以全市社会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为契机,加快建立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最终实现全市政府部门、社会单位间社会信息的实时抽取、互联共享和高效利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对于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信息整合共 享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整合本行业信息资源,提高信息质量。加强单位间的沟通与协调,消除信息壁垒,主动、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三)严格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切实保证信息安全。要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坚决杜绝非法使用、转让、复制、扩散、传播社会信息,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坚决防止侵犯公民隐私。
为确保社会信息共享工作稳步推进,请涉及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同志担任本单位的协作执法联络员,并于2014 年12 月8 日前,将《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联络人统计表》(附件1)报市反恐办(市公安局)(联系人:陈从兵, 联系电话:13992546688,0915-3181171)。
附件:1.全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联络人统计表
2.全市整合共享社会信息资源目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2 月4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4〕123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