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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来瑛等11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4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28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8月05日
    文号 安政办字〔2014〕41 号 公开日期: 2014-08-08 16:5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来瑛等11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4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大力弘扬重教兴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青少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励志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安康市政府励志奖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来瑛等11 名学生2014 年度政府励志奖,各颁发励志奖学金1 万元(获奖名单见
    附件1)。
      同时,对高中教育质量突出的安康中学、岚皋中学、汉阴中学、白河一中4 所学校授予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向安康中学颁发奖金70 万元,岚皋中学颁发奖金20 万元,汉阴中学、白河一中各颁发奖金10 万元。
      市政府希望获得2014 年度政府励志奖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刻苦学习,追求上进,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各获奖学校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号召全市青少年学生要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成为新时代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1.安康市2014 年度政府励志奖学生名单
         2.2014 年度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获奖学校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8 月5 日

    附件1:

    安康市2014 年度政府励志奖学金
    获奖学生名单(11 名)

    一、文史类(5 名) 

    姓 名

    性别

    就读学校

    高考成绩

    全省位次

    录取院校

    来 瑛

    安康中学

    653

    90

    清华大学

    罗歆媛

    岚皋中学

    642

    155

    北京大学

    尹 洵

    安康中学

    641

    170

    武汉大学

    郭维维

    安康中学

    640

    172

    中央财经大学

    曾文哲

    安康中学

    640

    (并列)

    中山大学

    二、理工类(6 名)

    姓 名

    性别

    就读学校

    高考成绩

    全省位次

    录取院校

    熊 鑫

    安康中学

    676

    303

    浙江大学

    余 奥

    安康中学

    675

    321

    浙江大学

    柳传兴

    汉阴中学

    674

    353

    南京大学

    王沛玥

    安康中学

    673

    371

    浙江大学

    王 腾

    白河一中

    672

    393

    上海交通大学

    耿 欣

    岚皋中学

    669

    47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附件2:

    2014 年度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
    突出贡献奖获奖学校(4 所)

    安康中学 岚皋中学  汉阴中学  白河一中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字〔2014〕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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