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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工业稳增长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2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4-06-12 17:3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工业稳增长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市工业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原则,把服务工业企业的着力点放在促运销、降成本上,确保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现依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 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4]1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2014 年全市工业新增产能项目90 个,其中列为市级重点项目30 个,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产能60 亿元。由市、县区工信(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适当安排资金用于工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市、县区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公安等部门要集中力量做好全市工业新增产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尽早达产达效。
      二、扎实开展地产品促销活动。市工信局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西洽会暨丝博会”、“中博会”等省内外知名贸易洽谈活动,宣传企业,推介产品,扩大销售。市、县区商务、规划、住建、工信、水利、移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地产品进超市、进酒店、进院校、进工地等系列展销对接活动。市、县区政府投资的交通、市政、水利等项目以及移民安置社区等工程要优先使用地产建筑材料,其份额不低于工程需求量的80%。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在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和县外市场建立特色产品直销店和专卖店的企业予以奖励。市、县区工信(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对企业进行促销奖励的具体办法。
      三、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瓶颈。市工信局会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各工业企业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报表,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量。
      四、力促电力企业增产扩销提效。市工信局要与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及时掌握全市气象、水文、干支流水量变动情况,在安全度汛的基础上组织水电企业实现多发电、多上网、多收益。加快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有效满足工矿企业用电需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用电效率,营造安康合理电价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抓住《陕西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 年)》对安康建设“专用车和汽车零部件工业园”的定位机遇,认真落实市政府《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南水汽配、三一重工、宝通、神达、俊达、亨通等企业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落实省政府对10 亿元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业税收返还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改造提升、开拓市场和促进产品销售。市财政局负责将地产专用汽车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使用地产专用车。
      六、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进入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和首次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级以上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产品,市政府分别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对技术中心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5%,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8%的企业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质监局、工信局商财政局确定。
      七、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快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4 年集中区基础设施当年完成投资10 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5 万平方米。各县区要修编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严格建设标准,提高准入门槛,集约利用土地,强化功能配套。认真落实“飞地经济”政策,市直相关和有关县区要研究制定支持配套政策,建立“飞出地”与“飞入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八、切实抓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引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参与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各中小企业要抓住机遇,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技术、服务与业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降低宽带接入和信息资费,支持网络融合、智能技术在企业生产、管理、营销中的深化应用。支持企业创新营销模式,着力发展电子商务,打造智慧企业。组织信息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培训和服务工业企业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难题,提供质优价廉的信息服务产品。
      九、保持主要工业品稳定增长。确保2014 年大宗工业品持续稳定增产。其中,发电量65 亿千瓦时,增长8.3%;十种有色金属30 万吨,增长1.2%;水泥400 万吨,增长5.2%;汽车12000辆,增长2 倍;化学原料药4000 吨,增长14.3%。具体由市工信局商发改委、统计局将大宗工业品产量分解到县区,并逐月督促落实。
      十、强化运行监测协调,优化发展环境。市统计、工信部门
      要加强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的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规模企业统计信息库。对重点企业产销存、用电量、原材料、商品价格、成本、利润、效益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强化运行衔接协调,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物价、工信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涉工涉企部门行政事业收费清查活动,凡未经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全面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6 月10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4〕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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