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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22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37 号 公开日期: 2014-03-23 10:2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当前,全市持续干旱,气温迅速回暖,林下可燃物增加,春季农业用火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近期,全省多地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事故。3 月21 日下午,商洛市柞水县发生一起人为纵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在扑救过程中造成4 人死亡、4 人受伤,过火面积达5 公顷,祝列克副省长专门就商洛森林火灾作出批示,要求“各地要主动排查,加强防范,确保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安全”。我市近期也发生了多起森林火灾,仅3 月17 日一天就发生了5 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们敲响了森林防火的警钟。现就落实祝省长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采取防汛机制夯实防火责任,落实县级领导联镇办、镇办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划片包干、严防死守,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
      二、严控火源,消除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设卡建站,收缴发火物品,严控火源进山。要加强巡查,严管野外用火,特别要管好烧秸秆、烧地边、煨火粪等农事用火行为。要落实痴聋哑傻、精神病患等特殊人群监管责任,防止人为引发山火。要守住林区墓地和清明节这两个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继续大力提倡鲜花祭祖、文明祭祀,严禁在林区焚烧火纸、燃放鞭炮,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宣传,科学扑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对森林防火知识、相关法规和“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引导群众发现森林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坚决按照接到火警后,村干部迅速组织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群众,镇办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扑救,县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火速增援的流程,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扑救。要根据火场地形地貌和火情发展态势,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实施扑救。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彻底清查火场,并留足人员对火场进行监测,防止死灰复燃。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坚决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坚决禁止群众无组织扑救火灾,坚决禁止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四、加强值守,强化督查。各县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迅速组织督查组,对本县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查改火灾隐患和防火漏洞。市政府原本成立的三个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要人员不换、要求不减、任务不变,从3 月24 日起,分赴各县区开展新一轮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并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每起森林火灾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火情信息不灵通、应急处置不及时,引发重大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3 月22 日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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