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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9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34 号 公开日期: 2014-03-20 15:0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安康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4月是全市第4个“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为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宣传月各项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汛减灾意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以加强汉江防汛和山地灾害防范为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普及防汛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水患意识,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减灾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平安度汛。
      二、活动内容
      (一)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结合“3.22”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和“3.22—3.28”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由市、县区政府分别在安康中心城区、各县城启动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全市活动的启动仪式由市水利局(防汛办)牵头、汉滨区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市气象、水文及汉滨区水利、防汛、安康水电厂等防指成员单位在中心城区开展播放电视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活动。
      (二)开展防汛减灾集中宣传活动。以“防汛减灾知识基层行”活动为载体,依托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平台,深入开展防汛减灾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防汛减灾专题新闻报道、播放防汛减灾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向公众发送防汛减灾公益短信,印发防汛减灾科普资料,大力宣传普及防汛减灾科普知识,介绍防汛减灾体系建设的重大措施、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备汛工作。在汛期来临之前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年防汛抗洪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预测今年雨、水、汛情发展趋势和特点,及早安排部署防汛减灾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审查修订各级各类防汛抗洪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实用性;对重点防汛部位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各级防汛责任人业务培训,加强防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充实防汛抢险物资,全面修复水毁工程,做好各项防汛减灾准备工作。
      (四)全面落实“三到户”工作措施。市、县区、镇办各级防汛包抓部门和中省驻安各责任单位都要按照“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工作要求,深入包抓村组社区、住户进行防汛宣传动员,讲解防汛预案,张贴公示防汛明白卡,签订包抓责任书,全面落实“防、抢、撤”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抓紧对防汛监测预警、通讯等设施进行调试、试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防汛信息预警到户。
      (五)举办防汛减灾“开放日”活动。由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和安康水电厂、石泉水电厂分别组织开展防汛减灾工作“开放日”活动,紧贴单位职能,制作防汛减灾宣传读本、展板,展出应急指挥设施、水文测报设施、洪水调度设施、人工增雨发射设施等,为公众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的防汛减灾警示教育活动项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观座谈,征求对气象、水文服务和防汛减灾等方面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和前瞻性。及时、准确、有效发布雨水工情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六)组织开展防汛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由各级各有关部门挂联县区、镇办、村组社区领导带队,抽调包抓干部,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对防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水电站、库塘、尾矿库、校园、敬老院、移民安置社区等场所备汛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坚持领导和责任人防汛排查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整改落实在一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七)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以各县区防汛指挥部为主,结合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对防汛重点部位、地段、新修防汛防洪设施,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提前撤离转移群众应急演练,提高预案建设、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的有效性、实战性,切实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防汛办、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办)、民政局、安监局、规划局、住建局、文广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地震办)、工信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气象局、水文局、科协、安康水电厂、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各项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2.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精心制订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出本系统、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市水利局(防汛办)要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搞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安康广播电台等媒体要开设一批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及时报道各县区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发送针对手机用户的防汛减灾公益短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3.注重活动实效。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按照厉行节约、节俭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及时清除度汛隐患,防患于未然,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村组、学校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防汛减灾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宣教活动,增强群众水患意识,重点普及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技能,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汛减灾能力。

    全市“防汛减灾警示教育月”宣传标语

      1.群策群力防汛保平安 同心同德共筑中国梦
      2.普及防汛减灾知识 提高群众自救能力
      3.手牵手积极防汛减灾 心连心构建美丽安康
      4.防汛减灾人人参与 平安度汛家家受益
      5.提高防汛减灾意识 增强防汛减灾能力
      6.未雨绸缪 防汛减灾 全民参与 共筑平安
      7.尊重规律讲科学 防汛减灾重行动
      8.警钟长鸣抓防汛 坚持不懈保平安
      9.防汛知识进社区 减灾意识入人心
      10.落实提前撤离 确保生命安全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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