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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11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11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4〕33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12 09:07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了集中办好“十件实事”的庄严承诺。为切实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民办好十件实事,是市政府让全市人民更多更好的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办好民生实事,是宗旨所在、民心所向、责任所系,是确保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由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牵头负责,逐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到专门领导和人头,明确每月、每季度进度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形成合力。
三、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责任部门责任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措施和完成时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如期兑现,取信于民。各新闻单位要加强跟踪报道,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十件实事进行“挂牌督办”,逐项建立督查台账,每月通报进度,半年督办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对工作不力、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将追究责任部门及相关配合单位的责任。
附:市政府2014 年“十件实事”任务分解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3 月11 日
市政府2014 年“十件实事”任务分解表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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