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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0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4〕28 号 公开日期: 2014-03-06 08:5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2014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安康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2014年年底以前, 省上将对我市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安康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逐项查漏补缺,落实创建任务, 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创出亮点。扎实开展全省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工作。市政府将于9-10月份对汉滨区、岚皋县、镇坪县及10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由市政府统一发文命名确认。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市县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全年要举办1-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依法予以取消、下放或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建成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社会治理及创新,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评估质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文明执法,减少执法冲突。继续做好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严格资格审查,落实培训考试制度,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年检制度,对行政执法证实行动态管理。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组织好依法行政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利行使的监督,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狠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市政府将择期组织全面检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完善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生民意。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提倡网上审批和网络办公。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确保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实地调查,采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依法化解矛盾。完善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互动,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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