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10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4〕27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05 08:51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市政府决定今年从全市已启动建设的262 个现代农业园区中,择优选择100 个现代农业园区实施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现将市园区办拟定的《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3 月4 日
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富硒生态现代农业发展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畜牧、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农业特色产业为核心,按照抓特色、扩规模、提科技、创品牌、延链条的思路,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建设一批产加销一体化、产业特色鲜明、科技水平较高、综合效益较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循环发展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发展原则,推进农业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开发、区域循环式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园区建设与主导产业、富硒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相衔接。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引导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园区聚集,增强园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园区的工厂化生产、精深加工、市场营销,提升园区建设规模、效益。
坚持质量安全原则。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目标任务
按照实施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的要求,从全市已启动建设的262 个现代农业园区中,择优选择100 个基础好、潜力大、前景好的现代农业园区,按照循环农业、山林经济、生态渔业三种类型,聚力进行产业培育、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功能拓展,将百园提升园区打造成生产能力强、科技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精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014 年,百园提升工程完成投资25 亿元、实现产值40 亿元,打造2 千万元以上产值园区50 个(其中亿元以上产值园区5 个,5 千万元—1 亿产值现代农业园区15 个、2千万元—5 千万元产值现代农业园区30 个),辐射带动农民15万人。建成10 个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产业示范园区、3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60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引领建设各类园区300 个,园区面积占到全市耕地面积15%以上,园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 万元以上。
四、提升重点
(一)壮大特色产业。围绕生猪、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蔬菜等特色产业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做大做强,做特做精,形成专业化规模优势、区域化特色优势,使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培育特色产业、扩大优势产业、强化主导产业的示范基地。2014年底,每个百园提升园区的主导产业占比应达到80%以上。
(二)扩张园区规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前提下,积极引导园区内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托管等多种形式向园区业主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2014 年底,每个百园提升园区的土地经营规模应在原基础上分别扩大500 亩以上。对未达到省市级园区基本规模要求的将启动淘汰机制,新申报认定省市级园区的土地规模必须符合建设标准。
(三)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帮助园区开展内引外联,引进科技人才,增强园区自身的科技研发与推广能力,大力支持园区业主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推广新经验,使园区成为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器。每个百园提升园区要率先做到“四个一”:挂联一所科研院所、有一名技术领军人、应用一项新技术、开发一款富硒产品。2014 年底,纳入百园提升园区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100%,标准化覆盖率达100%,蔬菜设施化比重达8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种植类园区年亩均效益达1 万元以上,水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达1.5万元以上,畜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达2 万元以上。
(四)延伸产业链条。围绕精深加工、包装储藏、市场营销、休闲观光拓展功能,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及加工品附加值,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二三产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化体系。每个百园提升园区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80%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每个百园提升园区有3 个以上销售门店、1 个网上销售平台,每年参加3 次以上各类展销活动;休闲观光类园区应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评定》中所列2A 级以上(含2A 级)标准。
(五)创新富硒品牌。强化品牌意识,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打造安康现代农业园区产品“绿色、富硒”品牌。每个百园提升园区在创品牌方面要做到“五有”,即有品牌营销战略策划方案、有注册商标、有“三品”认证、有省级以上媒体的广告投入、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六)强化效益管理。进一步转变园区管理思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经营园区,推行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管理,引进先进管理思想、方法、技术和人才,提升决策管理和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每个百园提升园区在经营管理上要坚持科学、有序、高效,做到无裸露土地、无闲置设施设备、无断茬断档、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健全管理制度、有电子监控设备、有专人负责统计报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百园提升工程为统揽,进一步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园区管理机构,充实园区管理人员,细化提升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配套服务,积极调动园区业主参与百园提升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百园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提升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产业发展、园区增效、农民增收。
(二)落实扶持政策,聚集建设能量。市政府扶持园区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倾斜支持百园提升园区。聚焦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的1500 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0 万元山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百园提升园区。争取项目投入,有效整合涉农项目,优先支持百园提升。2014 年底,市上将组织“百园提升十大示范园区”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十大示范园区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区政府也要制定百园提升园区扶持政策,整合支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扶持项目库,强化项目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百园提升是实施市政府“三区两园一中心”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百园提升工程取得实效。市现代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园区办)负责牵头做好百园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百园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移民局分别负责抓好循环农业、山林经济、生态渔业、移民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整合各类涉农项目重点用于百园提升工程;市扶贫局要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优先安排园区内村庄整治项目;市财政局负责抓好扶持资金整合、落实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全力支持园区农产品加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市商务局负责重点支持园区农产品物流配送业发展;市环保局负责支持园区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的建设;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园区周边公路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市科技局负责支持园区的科技开发;电力部门负责做好园区农电网建设,确保农业用电安全,落实国家相关用电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拓宽担保渠道,妥善解决园区建设主体贷款担保难问题;保险部门要将园区生产类设施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共同推进百园提升工程。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结合现代农业百园提升年活动的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信息到园区,让每一个园区都能明确百园提升工程的目标要求,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提升方案。要认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园区真实情况,围绕园区建设“融资难”、“土地流转难”等难题,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实施百园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成功园区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园区办要牵头组建安康市现代农园区协会,通过协会平台促进园区交流,壮大园区联盟,增强园区抵御风险能力。
(五)落实包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市上从百园提升园区中选择13 个园区实行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双重包抓责任制,其余87 个园区实行县区包抓责任制(具体包抓责任见附件2)。市政府将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纳入对县区政府、包抓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继续设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单项考核奖。各包抓单位要切实履行包抓责任,制定包抓方案,落实包抓责任人,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到包抓园区进行1 次调研指导,包抓领导要经常深入园区开展调研,全力帮助园区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园区办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通报督查结果,确保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各县区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季度报表于每季度首月5 日前报市园区办(联系人:陈敬民 3808920)。
附件:1、2014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2、2014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提升工程建设任务表
3、2014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季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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