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10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办字〔2014〕12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05 15:03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汉滨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及时妥善解决安康中心城市城建项目遗留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中心城市城建土地项目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启方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邹顺生 市政府副市长
何邦军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正明 市监察局局长
杨尚伟 市公安局局长
赵德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 霞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军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玉鹏 市工信局局长
廖坤波 市司法局局长
李 均 市审计局局长
张延平 市国土局局长
石昌林 市规划局局长
廖良成 市住建局局长
唐志宏 市双创办主任
王孝成 汉滨区政府区长
黄 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金合 安康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廖良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分别为: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张延平
副组长:刘殿平 何向发 田曙安
成 员:市统征中心周远闻,市国土局袁敏、成小平、刘洪波,市规划局龚家政、李萌,市住建局李支斌、张汉军、陈安成、陈光浩、胡小满。
负责南环干道A 标段、南环西路二期项目和南环干道B 标段、文昌南路项目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工作组:
组 长:廖良成
副组长:刘殿平 周远闻
成 员:市国土局袁敏、成小平、刘洪波,市住建局李支斌、张汉军、陈安成、陈光浩、胡小满。
负责香溪洞景观步道、陈家沟街心公园项目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廖良成
副组长:刘殿平 周远闻 田曙安
成 员:市国土局袁敏、成小平、刘洪波,市规划局龚家政、李萌,市住建局李支斌、张汉军、陈安成、陈光浩、胡小满。
负责汉调二簧文化园二期及黄沟片区改造项目占用安建集团土地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工作组:
组 长:廖良成
副组长:刘殿平 周远闻 李建飞
成 员:市规划局龚家政、李萌,市住建局张汉军,市国土局袁敏、宋勇军,汉滨区王功江、李家强。
负责香溪隧道休闲公园项目占用满意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工作组:
组 长:张延平
副组长:何向发 李建飞 周远闻
成 员:市国土局袁敏、宋勇军、来庆安,市住建局张汉军,汉滨区史洪安、唐志玖。
负责高井路二期项目征地和涉及泸康酒业公司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工作组:
组 长:廖良成
副组长:周仕成 刘殿平 周远闻 李建飞 刘昌兰
成 员:市财政局张铁、马林星,市国土局袁敏、宋勇军、来庆安,市住建局4 人,市规划局龚家政,汉滨区史洪安、李家强,高新区管委会况诗山、张修桥。
负责四个BT 融资项目遗留问题(即:兴安地产集团的高井路二期质押地项目,京康公司的长岭南路质押地项目,陕西地电公司的西郊公园质押地项目,博盛公司的南环东路质押地项目)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工作组:
组 长:廖坤波
副组长:唐志宏
成 员:市财政局周仕成、李晓年,市国土局刘殿平、袁敏,市规划局田曙安、龚家政,市住建局何向发,市土地统征中心周远闻、宋勇军,市政府法制办刘仁卫,市审计局刘斌,市司法局3 人,汉滨区郑红丹、李建飞、王功江、陈纯海,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刘昌兰、赵金山、管大维,城投公司胡小满。
负责陕煤一、二、三号地和江北商业步行街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办公用房)。
第八工作组:
组 长:石昌林
副组长:田曙安
成 员:市国土局刘殿平、宋勇军、来庆安,市规划局龚家政、李萌,市住建局何向发,市土地统征中心周远闻,汉滨区荆钟、唐志玖,高新区管委会刘昌兰、赵金山,市工信局李武林。
负责健平房地产开发公司(汉水帝标商贸城项目)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工作组:
组 长:李 均 市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周 丰 市公安局分管经侦工作副局长
陈国进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李增都,市规划监察支队刘明康,市住建局石小青,市国土执法监察队詹学峰,市审计局马建明,市人防办屈东,市消防支队牛军强,市国税局党玲玲,市地税局刘如芹。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执行和税费缴纳情况的专项清查整顿。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3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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