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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1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09日
    文号 安政办字〔2014〕13 号 公开日期: 2014-03-10 14:4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汉滨区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安康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3 月9 日

    安康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为规范安康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客运秩序,维护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建立经营有序、服务优良、方便快捷的出租车客运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康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汉滨区人民政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打造秦巴明珠”的战略,按照“依法监管、从严整治、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车”等严重扰乱出租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从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拒载、非法拼客、不打计价器等违规经营行为,努力改善出租车运营环境,保护合法经营者及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车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非法经营出租车予以取缔,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明显好转,违规经营行为明显减少,公车公营的出租车顺利投放,群众对出租车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以下行为:
      1.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而从事非法营运、无牌、无证、套牌以及故意更改车体颜色以混同出租车的行为;
      2.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强行拉客、强行拼客、车容车貌车内卫生不整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3.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行为;
      4.非法经营出租车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围堵党政机关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5.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出租”、充当“黑出租”保护伞的行为;
      6.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和《安康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 年3 月10 日开始,至5 月10 日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整治阶段为一个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部署(2014 年3 月10 日至3 月16 日)。
      召开“安康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整治工作。组织各类媒体重点是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等市属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查处非法营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强势曝光“黑车”及其他非法、违规营运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充分调动全体市民参与打击非法营运,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14 年3 月17 日至4 月17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依法从严整治非法经营出租车以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形成长效(2014 年4 月18 日至5 月10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着力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出租车和公交车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出租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俊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立根、市交通局局长谭书宝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正勇,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明鸣,市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市监察局副局长苏利杰,市物价局局长曾朝阳,市双创办副主任李波,市残联理事长陆隆敏,汉滨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森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谭书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启仲、市法制办副主任杨克山、市运管处处长阮英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组成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赵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汉滨交警大队长沙建荣,市物价局副局长曾孔瑞,市监察局纠风室主任丁义昌,市残联副理事长马金菊,汉滨区交通局局长蒋成龙。
      由市交通局王启仲负责,在全市范围抽调20 名运政执法人员;由市公安局雷绍明负责,在全市范围抽调10 名公安干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陈明鸣负责,在全市范围抽调10 名交警;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固定办公场所、统一指挥调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市公交和出租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联合整治分组及具体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部门分工如下:
      1.市委宣传部:由吕正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交通局编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口号,负责安排在市级媒体免费连续播放一个月,组织市级媒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传播群众支持公交和出租车改革、反对“黑车”、颂扬出租车好司机的正能量,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2.市交通局:由王启仲负责,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受理市民举报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出租车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理;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管理,落实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制度,将规范文明服务水平作为配置新体制下出租汽车份额的重要依据;牵头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出租车改革实施方案,4 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3.县区政府:汉滨区政府由李森文负责,协调安排汉滨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积极主动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相关镇办深入细致做好工作,详细掌握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经济、行政、司法等综合措施,教育、引导和督促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重点是残疾人参与非法营运车辆)主动退出营运市场,维护社会稳定。非法营运出租车车主属于其他县的,由所在县政府负责做好非法营运出租车车主的稳控、劝退和相应的民生保障等工作。
      4.市公安局:由雷绍明负责,抽调精干警力积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维护整治期间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围堵党政机关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非法出租车客运经营团伙主要头目。
      5.市交警支队:由陈明鸣负责,抽调公安交警积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维护整治过程中道路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捡查;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醉驾、无证无牌套牌行驶、擅自更改车体颜色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市监察局:由苏利杰负责,督促抽调联合执法人员及时到位,对不作为、处置不力、敷衍搪塞的执法人员或成员单位进行问责;对公职人员包庇非法违法出租车客运经营、擅自降低处罚标准、说情或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7.市物价局:由曾孔瑞负责,参与联合执法,对不按规定执行运价标准的出租车和出租车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会同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出租车运营情况调研,尽快出台或协调省物价局出台安康市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的措施或应急办法,确保出租车经营者合理的利润空间,从利益机制上调动出租车经营者的积极性,挤压“黑车”的运营空间。
      8.市双创办:由李波负责,配合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开展宣传和督促检查工作,将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作为“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负责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
      9.市残联:由马金菊负责,参与联合执法,重点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出租车车主的稳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汉滨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问责、追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依法整治,力求实效。各参与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乱罚款。按照“事前收集证据、现场实况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执法犯法情况的发生。违法者要求听证的,处罚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听证。
      3.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会审制度。建立严格的处理制度,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市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处理过程的监督,对国家公职人员在专项整治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宣传正面典型,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推进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
      5.突出重点,人文执法。市区交通运管部门提供残疾人非法营运出租车的车主、驾驶员名单,按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原则不让、人性执法”的原则,弘扬“枫桥经验”,依靠残疾人非法营运出租车主所在的镇办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以及基层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坚决予以取缔残疾人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做好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6.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加速新体制出租车的投放。厘清“黑车”形成的市场机理,以扩大公交车和出租车容量和利用价格调节等措施,从根本上打破“黑车”存在的利益基础。加快推进公交车体制改革,确保上半年按新体制投放或更新40 辆公交车,全年投放或更新90 辆公交车;确保3 月底前130 辆出租车按新体制投放到位,年底前超过150 辆;规范旧体制出租车的运营模式,缩短其续存的期限。
      七、保障措施
      1.车辆抽派
      专项整治行动所需工作车辆由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汉滨区运管所分别抽派。
      2.办公场所
      设在汉滨区龙窝街43 号(水西门沿环城路向东150 米),与市公交和出租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由市交通局落实。
      3.经费保障
      抽派车辆的相关费用、抽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负担,办公、执法费用等由市交通局在市公交改革经费中列支。
      4.预案到位
      由市交通局牵头制定《安康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发事件应对预案》。除上述部门各司其职外,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参与相关工作,力求专项整治与社会稳定相得益彰。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安康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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