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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4-007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0日
    文号 安政办字〔2014〕7 号 公开日期: 2014-02-21 14:1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 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各基层单位按照《陕西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建设标准高、工作开展实、示范作用好的基层单位。经各县区申报,市应急办依据《安康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分标准》综合评审,市政府决定,命名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等11 个基层单位为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以此为新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基层单位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建设标准,确保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2 月20 日

    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
      汉滨区大河镇中心镇安置区金仓小区
      汉阴县平梁镇长坝村
      石泉县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公司
      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村
      紫阳县双安镇金川小学
      岚皋县石门镇松林村
      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
      镇坪县曾家镇中心小学
      旬阳县城关镇草坪社区
      白河县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三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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