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 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05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1月26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4〕16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1-27 10:43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 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 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20 号)要求,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 2013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3 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 2013 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 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本县区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防汛办参加。
2.事故灾难组:市安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地电安康分公司、安康机场有限公司、安铁办参加。
3.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参加。
4.社会安全事件组: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外事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人民银行安康分行、安康银监分局参加。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要安排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编写组牵头部门于2 月9 日前将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的本县区、本编写组总结评估报告稿(书面报告和电子版报告)报市应急办。
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参加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将名单(含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于1 月29 日前报市应急办。
联系人:张飞明 电话:3218693 传真:3230829
电子邮箱:shiyingjiban@163.com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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