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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张艳茹等10 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7 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2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8月02日
    文号 安政办字〔2013〕42 号 公开日期: 2013-08-03 09:4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张艳茹等10 名学生政府励志奖和安康中学等7 所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弘扬重教兴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青少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励志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安康市政府励志奖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张艳茹、欧前华、张光福、彭薇、姜明尧、陈卓、韩可、樊宗荐、郭维、李相根10 名学生2013 年度政府励志奖,并分别颁发励志奖学金1 万元。
      同时,对高中教育质量突出的安康中学、白河县第一中学、汉滨高中、旬阳中学、紫阳中学、石泉中学、白河县第二中学7所学校授予安康市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向安康中学颁发奖金30 万元,白河县第一中学20 万元,汉滨高中、旬阳中学、紫阳中学、石泉中学、白河县第二中学各10 万元。
      市政府希望获得2013 年度政府励志奖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刻苦学习,追求上进,励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各获奖学校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号召全市青少年学生要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成为新时代品学兼优的学生。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1.安康市2013 年度政府励志奖获奖学生名单
         2.安康市2013 年度高中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获奖学校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8 月2 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3〕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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