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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17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10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3〕91 号 公开日期: 2013-07-11 17:1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7 月10 日
     
    安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通过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细化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扩大绩效预算管理范围,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乱、权限不变。这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涉及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要按照“资金渠道不乱,管理权限不变”的基本原则,推进改革。
      (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三)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将部分分散、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整合归并,统筹安排使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集中财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点问题。
      (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选择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对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全过程进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管理的基础环节入手,以资金整合为突破口,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和绩效评价。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两年努力,基本建成一套科学规范、完整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达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简洁,专项分类清晰集中,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的四位一体目标。
      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启动项目库建设、扩大绩效预算管理范围,并按照改革的基本要求,编制下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争取下年度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是:以预算绩效管理为重点,完善项目库系统,并逐步将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纳入项目库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库管理系统向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转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主要内容
      这次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编制、项目库建设及应用、资金整合、绩效管理和明确责任五个方面。
      (一)加快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一是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从2014 年起,每年上半年安排部署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下半年编制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各级主管部门在9 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提交同级财政部门。除特殊应急专项资金外,所有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受理。对于受理的项目,财政部门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调研,特别是对在下年度需新设立或需增加额度或减少额度甚至取消的项目,将根据调研情况和上年绩效评价结果以及中省有关政策,结合预测的下年度财力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对审减的项目将从下一年度预算中调减。二是规范专项资金设立。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原则上不安排专项资金,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属于公共财政负担的,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实现共建共享。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与调整。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提升部门(单位)的经费保障和专项支持能力,尽可能做到年度预算安排一次到位,严格控制执行过程中的追加和调整,缩小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差距。
      (二)积极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全市各级财政的所有专项资金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通过项目库编制预算,滚动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并实行谁评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一是建立市县(区)项目库。市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区域、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本级财政状况,会同相关方面做好本部门项目的征集、论证、评审、筛选和排序工作,建立本部门(系统)项目库,按程序报批审核公示后,纳入同级财政项目库,同时与省级部门对接。县区申报上级项目必须经县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向市级申报。二是优化项目的安排和申报。市级财政根据当年财力状况,从市级财政项目库中择优选取安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市级财力无法解决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项目申报的要求,从市级财政项目库中筛选,整合上报,纳入省级项目库,争取上级支持。
      (三)切实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一是从 2014年起,打破专项资金预算基数,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现状,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对已到期、任务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据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并予以取消。对继续保留和新设立的专项资金,严格核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确定预算支出。二是做好专项资金的归并、整合工作。对符合中省政策目标,使用方向相近、归同一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予以归并。对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归不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破部门、行业界限,予以整合,统筹使用。三是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重点。统筹公共预算与基金预算、中央与地方、财政与基本建设等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证贯彻落实中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及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资金需要,重点用于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民生支出需要,保证支持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
      (四)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一是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中省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单项100 万元、批次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执行情况好、使用效益高的,继续予以支持。对项目执行中出现严重问题、使用效益差的,要削减或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受益对象和相关知名人士或专家参加。市县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承担此项工作。二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力合作,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审计部门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要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三是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按原渠道归还资金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各级主管部门是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筹集、分配、监管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项目筛选、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和执行、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沟通,密切协调,跟踪专项资金使用的每一环节,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监控。逐步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通报制度,强化责任,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及专项资金比较集中的市级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指导,形成责任明确、配合密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动员。从 7月中旬开始,各级各部门要集中10 天时间,充分利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为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支持。
      (三)强化业务培训。一是邀请省厅领导和相关专家,对项目库管理有关业务、技术流程和项目库软件系统进行解读,并在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相关资料信息供各级各部门培训学习。二是按照用户角色分级分类组织软件培训。本次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软件系统无需用户安装,通过IE 浏览器直接进行系统访问。市级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业务骨干由市财政局组织培训,县区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由各县区财政部门组织培训。县区的培训工作力争7 月中旬完成。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全面开展专项资金摸底调查,及时清理归并,提出整合意见,做好本级项目库建立准备工作,夯实推进改革的相关基础工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3〕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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