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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AB 角”协作制度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3-0012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05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3〕70号 | 公开日期: | 2013-06-06 10:50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AB 角”协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领导“AB 角”协作制度》已经2013年6月4日市长碰头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市政府领导“AB 角”协作制度(试行)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确保政府工作高效运转,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的原则,市政府领导实行“AB 角”协作制度。
一、市政府各市长、市长助理互为“AB 角”办法。徐启方与王安利,巨栓科与陈明,张全明与邹顺生,杜寿平、鲁琦、王汉琳互为“AB 角”。
二、市政府各秘书长互为“AB 角”办法。赵良亭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统筹协调“AB 角”协作工作;赵立根与王龙军、谢康与唐安庵、陈扬斌与陶柏林、赵德成与周孝斌互为“AB 角”。
三、互为“AB 角”的双方,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均为“A”角,同时均为协作方的“B”角。当一方工作繁忙无法分身或公务外出不在安康时,由另一方协助或代理工作。
四、一般情况下,互为“AB 角”的领导不在同一时期安排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由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协调代理工作的领导。
五、协作领导代理工作期间,对应服务的副秘书长和科室要主动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不延误、不断档。
六、本制度从即日起试行,根据需要予以调整。
pdf原文:安政办发〔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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