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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29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3〕93号 公开日期: 2013-04-30 15:3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3〕60号)要求,切实提升我市地震灾害预防、应对和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7级以上强震,形势不容乐观。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要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的思想,从组织体系、预案建设、救援能力、保障能力等各个方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要根据县区机构改革、政府换届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加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合力推进防震减灾整体工作。
      二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12〕5号)要求,做好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并要加强对本辖区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社区的地震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指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修订和报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12〕119号)要求,强化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提升预案备案率。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地震应急演练,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做好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地震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强化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做好志愿者队伍组建、管理、培训和演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到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备,落实日常维护管理职责,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场地和基本生活保障。
      五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12〕5号)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应急办、省地震局将依据《陕西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地震应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地震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地震应急技术体系建设、地震应急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抓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请各县区在6月20日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形成报告,报市应急办、市地震办。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应急办刘贤国,电话:3213721 Email:liuxianguo6638@163.com  市地震办翁明清,电话:3212216 Email:514123938@qq.com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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