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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4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27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3〕36号 公开日期: 2013-04-08 09:4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安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 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 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促进农民增收,确保我市如期与全国同步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决定,启动《安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目标,在对我市农民收入结构、现状、劳动力变化趋势、主导产业及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产业支撑能力和制约农民增收因素进行详实分类调查,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编制出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的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二、计划目标
      以2010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到2020 年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同等水平为目标,在认真分析我市农民收入现状和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支撑依据的基础上,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
      三、编制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村各项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也涉及农民就业创业和国家对“三农”的扶持政策,以及农民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因此,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必须由各级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才能确保顺利完成编制任务。
      (二)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建立在对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农民收入现状、构成、增长潜力、支撑收入倍增因素的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应用科学方法,明确各年度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倍增计划的合理可行。
      (三)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必须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调研,全面分析,按阶段、分步骤完成好每个环节工作任务,打好总撰基础,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调查。通过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总量、构成、劳动力转移情况、农村土地经营及经营主体发展变化情况、现代农业及农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农村社会保障情况等农村经济基本情况;摸清农民收入底数、构成和现状,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为目标,算清收入差距,分年度明确追赶型增长计划。
      (二)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路径和措施。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都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关键支撑点,分年度制定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保障目标规划顺利实现的具体措施(包括工作措施、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
      (三)科学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在上述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门工作队伍,认真开展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倍增计划编制必须做到情况掌握全面准确、分析有理有据、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保障措施坚实有力并有分年度目标计划。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底)
      1.由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头召开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会议,明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涉及的内容和要求,落实部门编制责任和目标任务;
      2.根据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任务要求,制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打好基础。
      (二)第二阶段(2013年3月底-2013年4月底)
      1.依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调查摸底工作;
      2.汇总整理、筛选、提炼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所需的各类有价资料。
      (三)第三阶段(2013年5月-2013年6月)
      1.对调查摸底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拟定编制提纲;
      2.分县区、分部门编制出各自收入倍增计划;
      3.依据大纲,完成我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
      六、责任分工
      根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区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工作。市农业局要会同市发改委拟定编制提纲,协调解决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完成有关专题计划编制和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总编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市发改委负责提供我市“十二五”规划中农业发展规划资料,分析国家新的政策导向对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影响。
      2.市财政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财政支农投入(包括惠农补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今后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趋势和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资料。
      3.市农业局除做好上述牵头协调工作外,负责提供粮油、蔬菜、畜牧及现代农业发展等农村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年相关产业发展及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4.市统计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底数、构成等相关资料;进行农民收入构成分析,摸清收入底数、算清收入差距,提出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支撑依据和保障措施,制定分年度分县区追赶型增长目标。
      5.市人社局负责对2010 年以来我市农村劳动力现状和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提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资料,在科学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编制2010—2020 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6.市林业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我市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基本情况,编制2010—2020 年我市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7.市水利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影响资料,分析今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倍增的影响,编制2010—2020 年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8.烟草专卖局负责提供提供2010 年以来我市烤烟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 年烤烟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9.市扶贫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扶贫开发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10.市民政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今后农村社会保障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影响资料。
      1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2010 年以来农村土地总量变化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后续土地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12.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市城镇化水平及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城镇化进程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农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倍增计划编制提纲审定,研究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按时顺利完成。
      2.强化部门协调。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为市编制工作组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和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认真编制好各自负责的部门、行业促进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3.强化责任意识。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对安康农业发展和农民快速增收的要求出发,从研究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做起,从基础数据调查分析做起,扎实有效开展编制工作,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高质量编制。
      4.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区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要在2013 年6月中旬前报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在2013 年5 月底前完成有关数据的收集,连同本部门编制的产业收入倍增规划一并报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支荣 沈桂军;联系电话:3113904。

    附件:1.安康市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表;
    2.安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情况调查表;
    3.安康市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表;
    4.安康市农村产业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情况调查表;
    5.安康市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

    pdf原文:安政办发〔201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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