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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3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22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3〕33 号 公开日期: 2013-03-22 15:0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4 号)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努力为防灾减灾、促进生态建设提供保障,现就切实加强我市人影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影工作是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标的公益行为,是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的重要举措。我市自1996 年成立人影工作机构、开展人影作业以来,在抗旱增雨、促进农业增产丰收、森林防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影工作的领导,将人影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健全人影工作“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气象主管”的运行机制,构建适应人影事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人才保障、财政投入和协调管理机制,促进人影事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人影工作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人影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同时在县区气象部门设立人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承办人工影响天气预测预报、作业设计、工作监管、效益评估等日常工作,人影办所需人员由县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并按照省人影办的要求完成人影作业资质申报,实现县级人影作业资质全覆盖。
      三、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人影事业经费是开展正常人影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开展人影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经费、人影办人员工资和作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按照省气象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关于共同推进安康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的任务要求,落实市、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加快全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烟草等部门要加大对人影工作的配合、支持力度,在各自人影服务受益领域对人影作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规范人影工作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协调下的气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人影工作协调机制。人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改、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影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人影重点工程建设和人影日常工作经费;交通、公安、人武部门要协助做好人影弹药储运、作业转场交通保障、现场作业安全及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人影服务及作业效果评估工作。各级人影办要强化作业空域申请、作业流程设计、作业安全保障,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作业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作业人员技术、安全培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发生责任事故。
      五、提升人影作业水平
      人影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人影作业水平的根本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人影作业布局,科学制定人影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将人影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影业务支撑能力建设列入议事日程,配套专项资金,搞好标准化炮站、增雨作业车、人影空域申请批复终端、人影指挥平台、人影专用弹药储存柜等人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以地面天气雷达为主的人影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功能完整、技术先进、通畅便捷的人影通讯保障系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人影管理作业综合业务系统,夯实人影工作基础,确保人影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3 月22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3〕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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