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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公开目录: 机关事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29日
    文号 安节办发〔2012〕2 号 公开日期: 2012-05-04 09:1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2011 年至2015年五年规划。
      规划共分五个部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现状,“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工程,保障措施。
      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现状
      2010 年 ,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电、煤、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680.4 千克标准煤、比2008 年人均综合能耗757.5千克标准煤,下降 6.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从2008 年164.65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下降到2010 年148.41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下降 18.26 %。 
      从全市公共机构用能总体上看,人均综合能耗逐年递减,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也逐年下降,这表明“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的增长,电、油、水耗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并且为满足发展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用能总量还会增加。
      二、公共机构节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尚不健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个别县还未明确管理机构,管理职责难以落实。
      2、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规章制度亟待完善。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等配套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
      3、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能耗统计和计量亟待加强。公共机构用能计量不到位,能耗统计技术落后,数据质量不高,统计分析能力不强等现象普遍存在 。节能教育培训方式单一,用能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4、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节能经费缺口较大。财政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公共机构节能能力建设滞后,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
      三、“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节能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创新公共机构节能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1、具体节能目标。以2010 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15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2、宏观管理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计量监测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四、“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重点
      (一)重点领域
      1、建筑及用能系统。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重点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对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水等重点耗能设备加大节能改造。对公共建筑能耗实行监测、统计、审计和公示。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管理的市场化机制。
      2、附属设施。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SP 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3、公务用车。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实施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压缩公务用车规模。
      4、政府采购。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运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政府采购严格执行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
      5、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试点示范,实现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率达到2%以上。
      (二)重点工程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典型。在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到2015 年,实现示范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全市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
      2、绿色照明。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十二五”期间,积极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30 个、太阳能采暖项目10 个,采暖面积1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利用项目10 个。积极推广地源热泵项目用于制冷采暖,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4、节约用水。将推广应用节水器具作为重点,积极开展节约用水试点工作,到2015 年试点县区公共机构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以上,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10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到2015 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部实现分户计量,驻城市公共机构全部达到所在城市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5、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手段。新购和更新的公务车辆要优先考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到“十二五”末达到50%以上。
      6、办公设备”零“待机。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积极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有效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基本实现办公设备”零“待机。
      7、节能型灶具推广。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型灶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加强机关事务、发改、财政、规划、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畅通、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中省驻安单位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市、县、镇三级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职能和人员编制、切实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县区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机制,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渠道。
      (二)完善制度标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制定用能计量配备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不断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审计制度,不断强化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价。
      (三)强化计量统计,夯实节能工作基础
      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改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处理等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降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建立统计员培训、学习、上岗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 四)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提供技能服务支持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特点,科学建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制度。推荐,选出一批公共机构实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荐目录。对示范和实用性强、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全市重点工程中优先应用,从而带动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五)严格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按年度将目标任务、分类分项逐级分解落实到市级各公共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办法》。建立健全节能监督检查行之有效的措施与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
      (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资金筹措机制
      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积极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入,不断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持续深入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市、县区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不断完善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
      (六)强化培训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培训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员等各类专项培训,实行培训学习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经验交流会,采用“走出去、学进来”的办法,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和节能新经验。推行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培训认定机制,实行能源管理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七)着力宣传、营造节能新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报道,通过对节能示范单位、先进个人的典型宣传,营造良好节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公共机构示范带头、全民参予、人人行动的好做法,从而带动全社会自觉形成节约能源的好风尚。

    公文PDF原文:安节办发〔201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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