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应急值守员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2-0056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12月21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2〕194号 | 公开日期: | 2012-12-27 15:34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应急值守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以编制实施《“十二五”期间安康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以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为重点,按照“打基础、建体系、抓落实、创特色”的思路,创新管理,狠抓落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应急值守员,并以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县区人民政府,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大中型企业。
(二)先进工作者:县区人民政府,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大中型企业职工。
(三)优秀应急值守员:县区人民政府,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从事24小时应急值守岗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大中型企业职工。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
1、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县区有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镇政府(办事处),部门有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2、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和完善;
3、科普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开展专题宣教和培训活动,基层应急示范点建设、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和《应急指南》发行工作成效显著;
4、有应急管理专项经费,有应急物资储备;
5、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信息报告制度,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情况;
6、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应对迅速,处置得当,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先进工作者
1、从事应急管理工作1年以上;
2、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3、能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
(三)优秀应急值守员
1、从事24小时值守岗位工作1年以上;
2、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相关制度,工作规范,作风过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努力,任劳任怨;
3、勤于学习,精通业务,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有序,事迹突出。
三、 评选名额及办法
(一)评选名额。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30个,其中县区人民政府5个,镇政府(办事处)1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中省驻安单位11个,大中型企业4个。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每县区推荐2名,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有关大中型企业各推荐1名。优秀应急值守员各县区推荐2 名,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各推荐1 名,有关大中型企业各推荐1 名。
(二)评选办法。由参评单位申报、推荐,市政府办组织评选。12月27日前,各参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市应急办。
(联系人:张祥礼 电话:3218593 13991535171)
附件:1、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优秀应急值守员申报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pdf原文:安政办函〔2012〕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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