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曾朝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0- 3677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12月25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12-26 16:52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曾朝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政任字〔2010〕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曾朝阳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免去亢宝珑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马瑞俊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