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13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07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5-07 15:2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发〔201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安康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NextPage]

    安康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增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
      1、搭建自主创新发展平台。各级发改、财政、科技部门,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具有一定优势和实力的骨干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西工大、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204研究所等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中省支持。
      2、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各级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省高技术产业化八大工程中,重点推进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水资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筛选自主创新成果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自主创新产业化专项工程,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组织实施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富硒食品等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
      3、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开展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本成本的150%摊销。对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让所得,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实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认定制度,经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土地、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
      二、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质量和水平
      4、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各级政府鼓励企业加强以产品为核心,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将自身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5、扎实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市发改、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要指导、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强化对自主创新项目的筛选、评估和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发挥咨询评估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和许可使用。对使用财政性科技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要及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县区培育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工程,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6、鼓励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市人事、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将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引导、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对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NextPage]
      三、加大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
      7、强化政府投入引导。各县区政府要努力创造条件,支持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在自主创新创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等各环节以多种方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同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重大技术开发专项等各类国家级专项,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
      8、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省内外投资主体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机构,为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同级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促进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发展。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质押贷款。
      四、优化产业化发展环境
      9、加强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以及科技、知识产权、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开展自主创新成果评估咨询、交易经纪、投融资、公证、专利代理、法律咨询等多方位便捷、优质服务,同时多加强与省级相关单位合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
      10、引进培育自主创新高素质人才。重点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家、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地区产业发展状况,积极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急需的关键技术人才,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
      11、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
      五、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12、加强自主创新产业规划引导,促进高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加强对自主创新的产业指导与政策协调。鼓励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聚集发展。做好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入园规划,强化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其承载效能,加快高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13、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上成立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对全市自主创新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公布有关高技术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方面的信息。建立促进全市自主创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自主创新健康发展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办法,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支持合力。[NextPage]

    附件:

    安康市《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参与单位
    1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 市发改委、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 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八大工程,重点推进优势领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4 切实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开展产业化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5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转化平台作用,引导自主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6 建立自主创新成果发布机制,加快国防创新成果的民用转化和产业化 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发改委
    7 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8 鼓励具备实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竞争力 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发改委、人行安康分行
    9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委
    10 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 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安康分行
    11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与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人行安康分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12 统筹科技资源,构建产学研合作新体系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社保局
    13 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健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介服务体系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14 积极培育和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人才 市人事局、市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15 加强自主创新产业规划引导,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
    16 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注:参与单位中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39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