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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07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5-07 14:40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发〔201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康市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NextPage]

    安康市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市人大二届六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线,切实改进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加注重综合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强化价格调控
      (一)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工作,完善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制度,充分发挥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作用,适时分析研究价格形势,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努力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调控在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二)完善涉农价格政策。认真落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科学合理制定全市蚕茧收购价格;积极配合省上合理制定烟叶收购价格,研究完善烟叶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化肥市场和价格监测分析,及时提出调控建议。
      (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动,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发布,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价格走势,稳定生产,理性消费。注重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切实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
      二、深化推进价格改革
      (四)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认真落实今年省上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分步实施方案,加快各县区水价改革步伐,完成水价改革任务。
      (五)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落实国家提高排污费的环保收费标准的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大力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三、夯实价格监管措施
      (六)全力清费治乱减负。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督促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投资经营环境。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各部门收费项目、标准进行逐项审定并重新公布,强化社会监督;整顿规范民爆器材流通环节价格秩序;规范旅游景点门票及服务价格管理。
      (七)改进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有线电视收费,清理取消涉及有线电视用户开通、使用过程的不合理收费。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切实规范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殡葬服务收费监管。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收费。
      (八)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医药价格改革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药品价格有效监管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范围,做好药品价格评审工作。
      (九)规范房地产价费秩序。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双限房”价格管理,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价格备案制度,规范住房价格行为。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配套设施建设收费,清理销售环节收费。完善房屋和土地登记收费管理规定。规范工程咨询服务收费。
      (十)落实交通价费政策。积极配合省上逐步取消全市公路春运和节假日期间运价特殊加成政策,稳定票价水平,维护广大乘客利益。落实提高儿童减免票身高高度和革命伤残军人的优惠票价政策。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降低商品流通成本。[NextPage]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重点加强对化肥价格,烟叶收购价格和农民建房、农机运输、有线电视及殡葬等方面乱收费行为的检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加强行业协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涉企等价格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适时组织开展电力、成品油价格和环保收费重点检查,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深入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和法院收费专项检查,突出对试点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诉讼费进行重点检查。
      (十二)加强反价格垄断工作。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交流合作,提高执法能力,推进泛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密切关注价格垄断行为多发易发领域,重点打击价格垄断,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价格垄断行为。
      (十三)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为引导制度和典型案件披露制度。进一步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推动明码实价工作。完善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应急检查制度,加强对公路客运场站收费的监督。
      (十四)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加强案件督办,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维护良好的市场价费秩序。
      五、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十五)开展“十二五”重大价格问题研究。全面、深入、系统、客观总结“十一五”以来在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集中力量研究“十二五”时期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创新价格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十六)改进价格宣传。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价格信息网信息员制度,会同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就重大价格政策拟定宣传方案,妥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在调整水价等公用事业价格时,要注重加强其与他主流媒体的沟通,扩大宣传面,增强权威性。
      (十七)健全价格法制。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政府定价程序;逐步建立典型案件披露制度。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为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十八)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稳步推进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前置环节。加强药品价格评审,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专家评审制度,健全药品价格公示和信息服务制度。
      (十九)加强价格认证工作。继续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研究建立价格矛盾调解处理机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矛盾调解申请,以调解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中心,履行价格裁定职责,不断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搞好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
      六、加强物价队伍建设
      (二十)加强基层物价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物价系统队伍和干部的思想作风、行政能力、服务水平三大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讲勤廉、出实绩的高素质物价干部队伍,切实抓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物价干部战斗力和凝聚力。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0〕37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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