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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09 年度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通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41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3月16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3-16 15:5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09 年度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字〔201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2009年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制度,完善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保持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步好转,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对2008-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旬阳县政府、平利县政府、岚皋县政府和安康供电局、中石油安康销售分公司、市广电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虚心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消防安全目标任务,为构建和谐安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字〔2010〕12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09 年度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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