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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8月04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07]67号 公开日期: 2007-08-14 17:47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市场长期稳定供给,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菜篮子”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丰富了市场供应,满足了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近一个时期,安康和全国一样,以猪肉为主的“菜篮子”产品价格涨幅过快,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菜篮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国计民生,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当前“菜篮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确保中、省、市关于“菜篮子”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生产发展、市场供应稳定。
    二、突出重点确保“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
    坚持把加快畜牧业发展作为推进“菜篮子”工程的根本任务来抓。紧紧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产业的决定》,以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市场供应和城乡需求。
    一是抓好基础母猪、种猪生产,搞好仔猪供应。各县区要不断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迅速扩张基础母畜数量,切实保证仔猪供应,确保今年全市出栏生猪210万头。要按照中、省的要求,尽快实行母猪补贴政策,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扶持生猪标准化饲养。二是培育良繁大户、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各县区要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要结合生猪基地建设,以冷却肉、分割肉为重点,大力开发无公害肉制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良繁大户、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三是加强防疫体系建设。要大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强制免疫制度,完善防疫捕杀补助政策。对病死畜禽要坚决做到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快推进生猪养殖的“正大模式”。狠抓月河川道100万头绿色瘦肉型商品猪基地。五是认真落实中、省扶持补贴政策。最近,中、省将相继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促进“菜篮子”产品发展特别是生猪生产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这是当前我市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大好机遇。市发改委、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与联系,争取省上对我市“菜篮子”工作特别是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支持,确保畜产品生产的快速发展和有效供给。
    三、加快建立完善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猪肉储备制度。目前,我市“菜篮子”商品价格虽有上涨,但产品供应充足,货源稳定,市场供应没有出现断档和脱销现象。各级商务、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调控体系,确保市场供给稳定。市政府决定建立15万斤猪肉的长期储备,以应急需和突发情况。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菜篮子”产品的储备制度,努力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工商、农业、质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防疫、检疫、监测和生猪定点屠宰力度,确保以肉食品为主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不定期抽检制度、“菜篮子”商品质量稽查制度和通报制度,严查私屠滥宰、无证上市等违法行为,保证生猪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各级物价部门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价格补贴。猪肉等“菜篮子”商品价格上涨,已影响到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认真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市纳入城市低保的4.4万人每人每月发给肉食品临时补贴5元。并由市财政、民政部门尽快发文落实。
    四、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区要全面落实“菜篮子”工作县区长负责制,切实担负起保证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供给、质量安全的责任。要以加强“菜篮子”工作为契机,加快建立产业投入、科技支撑、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供应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引导和推动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菜篮子”各项工作的落实。农业部门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畜牧产业发展规划,严格监管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强化生猪屠宰的管理。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粮食、油脂、肉禽蛋菜等副食品体格监测预警工作。卫生部门要严格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搞好卫生安全抽查和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查假冒伪劣、无证、无照加工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测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产品认证认可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和特色品牌的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菜篮子”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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