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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4-009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发〔2014〕12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04 16:2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9 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对市级45 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取消和下放87 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做好对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要切实加强审批过程和审批后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0 项)
2.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7 项)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4 年3 月4 日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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