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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河镇等十五个乡镇为教育强乡镇称号的决定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0- 305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6月12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6-12 14:3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河镇等十五个乡镇为教育强乡镇称号的决定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政字〔2010〕16号


      2009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65号),全市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继续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活动。在创建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了全市各类教育健康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乡镇。经各县区政府申请和市上组织验收,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汉滨区吉河镇等15个乡镇“教育强乡镇”称号,对各乡镇分别给以1万元人民币奖励,由市财政局核拨奖励资金。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要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弥补不足,继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各县区要继续坚持“科教兴安”战略,加强对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的领导,把创建与提高相结合,为早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和教育强县目标,推进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NextPage]

    安康市2009年教育强乡镇名单


      汉滨区:吉河镇
      汉阴县:蒲溪镇
      石泉县:红卫乡
      宁陕县:城关镇  筒车湾镇
      紫阳县:高桥镇  毛坝镇   洄水镇  饶溪乡
      岚皋县:横溪乡
      平利县:大贵镇
      镇坪县:上竹乡
      旬阳县:庙坪乡
      白河县:城关镇  构扒镇


    公文PDF原件:安政字〔2010〕16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河镇等十五个乡镇为教育强乡镇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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