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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目录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0- 2849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03月19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03-19 18:03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目录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政发〔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安各行政执法单位、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目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这次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是根据《安康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市《关于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市直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经严格清理审查后,市级41个部门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32项,取消65项。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投资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今后,凡因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而增加或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要及时将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上报市政府,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后公布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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