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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政字〔2010〕1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白河县率先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通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0- 27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12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1-12 10:17
    有效性 有效

    安政字〔2010〕1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白河县率先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保障体系的网底,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卫生服务点,是农民看病首诊的第一站。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从关注民生、统筹农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的一项具体要求。
      按照全市在2010 年底以前全面完成2449 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总体部署,白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加快村卫生室规范建设步伐。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充分发扬“三苦”精神,按照一个村有一所卫生室的要求,整体布局规划,严格标准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率先完成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2009 年,全县建成规范化村卫生室118 个,占全县总村数的95%,超额12%完成了年度计划,达到了房屋布局、人员资质、医疗设备、标识标牌、防保卡册、工作制度、管理台帐、收费发票、视觉识别、药品管理“十统一”目标,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验收。为此,市政府决定对白河县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五万元。
      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希望白河县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作用,切实解决好村民看病就医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以白河县为榜样,提高建好村卫生室重大意义的认识,落实政府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把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全市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省上验收,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新发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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