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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工业企业纳税保持增长前20名大户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7-018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8年03月04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8-03-13 17:42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工业企业纳税保持增长前20名大户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业经济获得突破性发展。全部工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76.8亿元,增长31.5%;实现工业增加值30.9亿元,增长23.5%;工业企业入库税金6.5亿元,占全市入库税金总额的47.86%,增长20.37%。其中,宝鸡卷烟厂旬阳分厂等纳税保持增长前20名大户缴纳税金5.5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营造工业强市氛围,充分调动企业家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舞工业企业做强做大,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宝鸡卷烟厂旬阳分厂等2007年度工业企业纳税保持增长前20名大户给予通报表彰;对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9户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每人发给奖金6000元;对受到表彰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11户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每人发给奖金5000元,以资鼓励。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率先突破发展再创佳绩。希望其他各类企业虚心向受到表彰奖励的企业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不断强化管理,扩张规模,提高效益,为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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