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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06-8337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6年06月13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6-06-13 11:08 | |
有效性 | 有效 |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市确定的“项目建设年”。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的关键所在。为此,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4月1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06]20号)文件,召开了全市“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对项目建设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以及“项目建设年”考评办法,市发改委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从4月份月报情况看,绝大数项目牵头单位按要求按期上报了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建设月报,但仍有少数单位未能按时上报。
从市发改委提供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来看,至4月底,全市35个重点项目(不含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开局良好,共完成投资99244万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24.8%。其中: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2633尤元,占年计划4.6%;续建项目完成投资80050万元,占年计划27.68%;竣工收尾项目完成投资16561万元,占年计划的30.81%。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分项目进度欠帐大,新开工项目形势严峻。
市政府要求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全市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于每月5日前,将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建设上月进展情况上报市项目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通报,并将能否按期报送进度报表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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