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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4月13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06〕26号 公开日期: 2006-04-30 16:42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6〕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局制定的《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0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06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05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四种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市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的雨季。
      据已有资料,我市有8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6173Km2,占全市面积的26.4%;有9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8222Km2,占全市面积的35.2%;中、高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4395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1.6%。通过专业队伍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517处,其中滑坡1350处,崩塌70处,泥石流96条,地面塌陷1处。直接威胁23457户、94920人,房屋数万间,多处公路铁路也受到威胁。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18处。另外,经过近3年来的强降水任用,又引发了上千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紫阳、岚皋、镇坪、旬阳、白河、石泉、宁陕七县城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工作,果断排除了多起地质灾害险情,全市所有被列入防治方案的监测点未发生一起责任死亡事件,确保了所有受监测隐患点威胁群众的安全.但由于我市降雨频繁,大面积集中强降水过程引发了较严重的地质灾害。据统计,全年共引发地质灾害750处,其中滑坡729起,崩塌3起,泥石流18起,有9处灾害共造成19人死亡,14人受伤,5人失踪,倒塌房屋5956间,直接经济损失16470.64万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06年汛期(5-10月)降水正常略偏多,汉滨、旬阳、白河700-800毫米,平利、宁陕、石泉、汉阴800-900毫米,岚皋、镇坪、紫阳900-1000毫米。6月上旬到中旬中期、6月下旬到7月上旬、7月中旬到下旬、8月上旬到中旬后期及下旬中期、9月上旬到中旬中期及下旬初为降水相对集中时段,有4-5次大到暴雨天气,是2006年防汛的关键时期。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06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东、南部,包括汉滨、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等县区,其地形地貌以中、低山为主,板岩、片岩、千枚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分布广泛,人类切坡建房、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机率较高,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二)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城镇有:紫阳、岚皋、镇坪、旬阳、白河、宁陕等县城。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旬阳县南沙沟、关子沟铅锌矿区,紫阳县瓦板岩矿区等,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也有可能产生同样的地质灾害。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此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以上铁路线处于秦巴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若遇暴雨、连阴雨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机率较高。
      公路:国道G316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安康-岚皋-镇坪段、镇坪-平利段、紫阳-麻柳段。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于正在建设的西康高速公路和其它公路,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搭建工棚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时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我市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20处作为2006年度市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措施,明确监测人、负责责任人等(详见附表)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2006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为主汛期5-10月,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6-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城建、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监测预警
    为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演变过程,正确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及时作出临灾预警,加强监测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防范地质灾害的最有效途径。针对安康市点多面广、灾害严重的特点,只有发动群众,建立起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才能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作出预报,及时撤离出人员,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搬迁避让
    针对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起来难度大、费用高,经济又不合算,只能实行逐期搬迁避让,同时应与迁移式扶贫、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3、工程治理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全年勘查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项目有:镇坪县城竹溪河街滑坡二期治理工程;白河县城大桥路崩塌应急治理;岚皋县城祖师庙滑坡勘查;平利县八仙镇中学滑坡前缘危岩治理;宁陕县王家沟沟谷泥石流治理;汉阴县黄龙金矿矿山恢复治理;旬阳县关口镇道路边坡崩塌应急治理;汉滨区牛蹄乡中学滑坡应急治理。对以上项目要尽早落实,并认真执行有关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另外,对暂时不能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切实可行的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汛前要编制并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二是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列入本方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防、抢、撤”方案,签订监测责任书。同时要利用电视台播报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新村建设、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坚决抑制不规范的人类工程活动而引发大量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地质灾害责任的新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七)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新项目,一定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
    (八)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四、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拟在4月底前对列入本年度防治方案的20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做一次全面巡查。同时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选取代表性的地灾点进行汛中检查。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汛前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汛中加强重点地区的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出现险情和已发生的重要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对本行政区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开展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915-3209983,传真:0915-3209983,手机:13991519768

      附:《安康市2006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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