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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建设局安康城区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和安恒二级公路区出口段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5-059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6月02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05]45号 公开日期: 2005-06-02 11:07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建设局安康城区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和安恒二级公路区出口段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建设局制定的《安康城区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和《安恒二级公路城区出口段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希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安康城区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南环西路是城区骨干道路南环路的西出入口,东起市委门前,西接育才西路,全长1001.5米。目前车辆不通,道路狭窄,市政设施不配套,路面不平,群众出行不便,居民多有反映。对南环西路实施综合改造,既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使南环路形成环线,对于缓解育才路及卫校十字的交通压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是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鉴于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征地拆迁摸底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尽快开工建设南环西路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的条件已经具备。汉滨区政府、市区有关部门和沿线单位、居民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改造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建设理性政府的要求,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既定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1、工程概况。南环西路综合改造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期改造、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工程分两期建设,自市委机关门前向西至大桥南路为一期工程,从大桥南路向西与育才西路平交为二期工程,根据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建设资金的筹集情况等实际,今年计划完成一期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一期工程全长301米,宽30米(其中车行道1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7.5米),铺筑水泥砼路面,给排水、供电照明、强弱电入地、绿化环卫、交通指挥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到位。同时迁移大桥南路临时停车场。对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统一景观设计,统一建设管理,使建成后的南环西路成为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标准化街道。
      2、建设工期。工程于2005年5月26日动工,计划2005年12月底基本完工。
      3、质量管理。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市政工程管理处为业主单位和拆迁人。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立项招投标,设计和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4、现场管理。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三、征地拆迁安置办法
      根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原行署(95)47号、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2001)09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南环西路改造所涉及到的拆迁安置和征用土地工作。
      (一)征用土地补偿办法。
      1、扩宽道路占用道路规划红线内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根据《陕西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单位代征用地,政府实行无偿划拨;建安置房占用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按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2001)09号文件补偿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2、征用村(居)民使用的集体土地,按照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2001)9号文件规定补偿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二)拆迁安置办法。
      1、道路规划红线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由产权单位无偿自行拆除;建配套设施和安置用房拆除行政事业单位地面建筑物按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2001)9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
      2、拆除村(居)民的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按照“市场评估价拆迁,就地建住宅套房安置”的原则,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与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住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⑴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外,再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⑵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在异地建房的,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条件下,拆迁人负责办理房屋准建手续,新建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等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免交房屋报建费用,超面积部分的报建费用由被拆迁人交纳。
      ⑶被拆迁人选择安置住房的,拆迁人提供与被拆迁人拆迁面积相同住房,安置房按成本价、拆迁房按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补差。安置房大于拆迁房面积,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按照拆迁时的先后顺序,由被拆迁人自选房屋进行安置。一户安置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采取高低层搭配安置。
      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安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执行。
      3、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在拆迁前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评估作价,拆迁人的安置房价格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同一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三)供电杆线改为地下管道敷设,电缆由供电部门埋设,管道的建设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杆线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费用自理;给水管道的安装由自来水公司负责,费用从城市给水管网改造资金中解决。
      (四)涉及集体土地统征的组织实施按“业务归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国土局牵头,新城办事处负责。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的无偿划拨或转让手续由市国土局牵头,市政处负责办理。房屋的拆迁安置工作市政处作为拆迁人,由市建设局和汉滨区政府共同抽调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实施。
      四、建设资金筹措办法
      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经营城市”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市政府补助的办法进行筹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
      1、市场化运作。道路两侧土地增值收益由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道路改造。具体办法是:对道路两侧用地进行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建设,拟征集体土地3.86亩,协调安康学院使用的部分国有土地,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及安置房开发建设。安置房二层以上住宅用于安置拆迁户,一楼开发经营所得用于道路的改造。
      2、弱电系统改建入地实行市场化运作有偿使用。
      3、安置房建设涉及各项报建费用予以免收。
      4、市政府从城市维护费中给予补助。
      五、组织领导
    这次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为确保改造工程按实施进度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同意成立南环西路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高怀德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立新、市建设局局长邹顺生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电局、房管局及汉滨区政府、区建设局、新城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南环西路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由市建设局副局长唐志宏同志任指挥,指挥部成立工程建设实施办公室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办公室。工程建设实施办公室由市政处何向发同志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及安置房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建手续及招投标工作;工程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各类管线迁移及外部环境协调工作;景观设计及配套建设工作。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政处雷文青同志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调查摸底工作;起草拆迁安置计划和安置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征地拆迁安置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的各项手续;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兑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实施被拆迁户搬迁及安置工作。
      市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汉滨区新城办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尽快开展工作。

    安恒二级公路城区出口段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安恒二级公路城区出口段地处城乡结合部,既是国道也是中心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段道路两侧“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屡禁不止,既不利于交通安全,也有损安康城市形象。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实施综合改造,美化路容路貌,对提升安康城市品位,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拉大城市骨架,推进江北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工程沿线各受益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改造工程建设,努力为改造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程概况
      现状公路路基宽14米,为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基本完好。设计改造的路段全长1947.6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道路两侧各铺设3米宽水泥砼人行道板(其中安旬路口至后张岭段铺设彩色人行道板),西侧排水自安旬路口向北埋设¢500MM、长度695.6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完善公路夜间照明设施,对道路东南侧的护坡边坡进行增高加固处理,对道路两侧人行道及边坡栽植行道树进行绿化、美化。 计划于2005年 6月8日动工,7月底竣工。该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市政工程管理处为业主单位。
      三、工程实施办法和责任分工
      整个改造工程按照“政府组织、各方配合、统一施工、保证质量”的办法实施。
      1、安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行道改造、路灯安装、排水改造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负责人行道工程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安康市公路局负责两侧人行道及边坡行道树的栽植及绿化美化工作;负责车行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江北办事处负责整个工程的外部环境协调,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负责施工中涉及村民用地的协调工作。
      4、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施工中涉及占道经营及杆线、棚罩的拆除及迁移工作;负责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改造道路的环境整洁、畅通。
      5、市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6、区环卫局负责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负责协助改造工程渣土的清运。
      7、市质监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8、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理。
      四、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办法
    依据“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按照“各方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的办法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1、人行道工程、路灯工程及排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建设局负责筹集。 2、行道树绿化工程、挡墙护坡工程建设资金由安康市公路局负责筹集。 3、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同意成立安恒二级公路城区出口段综合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由高怀德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邹顺生、何全钧、史文欧担任,汉滨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公路局、交警支队、区建设局、江北办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长由刘正太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何向发 、贺晓山 、陈启友同志担任,指挥部设工程技术组及工程协调组,工程技术组由何向发同志任组长,贺晓山同志任副组长;工程协调组由陈启友同志任组长,杜勤建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市政处、江北办、公路局段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及外部环境协调工作。


    主题词:城市建设 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检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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