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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05-833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5年04月26日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5-04-26 11:44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发明电〔2005〕2号)的要求,为便于领导同志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更好地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政府领导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刘建明市长负责联系紫阳县蒿坪煤矿,由市政府秘书长王安利、安监局局长鲁延清协助。
何俊明常务副市长负责安康市大竹园煤矿(包括小石沟采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凯庆、市经委主任张昌华协助。
何少华副市长负责联系镇坪县大河煤矿(含团堡采区)、茅坪煤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扬斌、市经委副主任上官卫国协助。
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陕政发明电〔2005〕2号)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建立政府领导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并于4月28日前将具体安排报市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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