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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通信村通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05-058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3月16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05]19号 公开日期: 2005-03-16 15:28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通信村通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5〕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通信覆盖率,支持“三农”发展,促进信息化建设。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分步实施“村通工程”及配套电信接入网改造工程。为保证该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以及信息产业部《村通工程2005年推进实施草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安康市2005年“村通工程”由安康市电信分公司负责承建。市电信分公司要尽快制定全市“村通工程”及配套电信接入网络改造的实施方案,就传输网络、基站选址安装、资金筹措、发展用户等问题与相关单位认真衔接,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村通工程”的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帮助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协助做好通信设施的保护,积极发展电话用户,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搞好优惠扶持。电话村通工程是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社会普遍服务职能。由于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各级、各部门要给予优惠扶持。城建、电力、无线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工程报建、工程设施及管道、用电、占用频段以及杆线配套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收费上给予减免优惠。管道、杆线及配套设施建设经过城区需开挖路面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审批。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实行低标准补偿,施工用电电源连接给予优惠照顾,用工用劳由当地政府给予支持。
      四、优化建设环境。各县、区政府及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通信设施,严禁无理阻挠工程施工。电信部门要优化方案,集中力量,抓紧实施,确保质量和进度,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市村村通电话工程作出新贡献。

    二○○五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通信 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工作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市中级法院、检察院,
      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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