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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成立农民工权益维护中心

    作者:佚名 时间:2006-09-15 16:57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9月14日,平利县总工会农民工权益维护中心成立暨培训会在平利宾馆举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清、副县长刘全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工会主席李宗高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成立维权中心的目的和意义,会议指出,平利县外出务工者多达4万余人,而每年出现的死亡率约为1‰,另外有相当数量的务工者或伤或残或患其它职业病变。事故发生后,外出务工者身处异乡,无人照管,缺乏法律知识,很多人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很难要回自己的工资或按政策得到足额事故赔偿金,平利县成立农民工权益维护机构是目前形式的要求。此次成立的农民工维权中心是由县总工会牵头组织,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工会内设民间社团法人组织,接受县总工会的领导和县民政局的管理监督。维权工作中心主要由民间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比较丰富的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为农民工追薪讨薪、劳动伤亡事故赔偿等案件的处理。

    会议提交并讨论了《平利县农民工权益维护中心章程》,选举产生了维权中心主任、副主任,并为10名中心工作者颁发了工作证。
    平利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清在讲话中指出,平利县成立维权中心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年初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是切实维护平利县农民工在外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维权中心要通过宣传教育、认真服务和“应援尽援”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做好外出农民工维权工作;要通过调查研究、动员农民工入会、加强与农民工的联系,建起平利农民工维权网络,确保平利县外出农民工不再受到伤害。


    (颁发工作证)

    最后,副县长刘全祥强调指出,成立农民工维权中心旨在维护平利县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农民工外出务工渠道,增强农民早日致富的能力。县工会要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搞好业务指导和“维权中心”的宣传,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维权服务”走进千家万户,使维权中心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务工者坚强的合法权益保护后盾。
    县人劳局、司法局、信访局、工会有关人员及10名乡镇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对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选举产生维权中心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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