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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当天,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办公室对评选出来的全省“十大普法模范”进行了通报表彰。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杜广军喜获“全省十大普法模范”称号,这也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代表。
杜广军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他的直接指导推动下,该局所办案件连续八年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无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在目标责任考核中该局的法制暨六五普法工作连续八年位列全市前茅,工作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褒奖及肯定。
近年来,杜广军编写案例点评48期120案,收到很好的警示效果。他所撰写《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等30余篇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六五普法文章,先后在《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陕西公安》杂志及部、省、市公安网站上刊登发表,并有多篇理论文章获奖。他还先后参与并审核涉法涉诉、缠访闹访、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等热点难点案件30余案,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80余人,引导30余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信访问题。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杜广军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将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他坚持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释法制度,对每一份处罚决定书都引用法律说理部分,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理由,让被处罚人一目了然,心服口服。五年来,他共接待群众250余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300余条,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树立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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