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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坚持整体推进、稳步实施,于12月7日全面完成3368.82万元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兑付工作,资金落实率达到100%。
该县结合实际,详细制定兑现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宣传培训、镇村摸底、制定村组资金分配方案、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张榜公示、到户登记确认、签订管护合同、县级审核、财政惠农系统录入、一卡通资金兑现等工作环节,全县9个镇88村的120个村民小组全部兑现到位,22470户83469人享受政策补偿。并落实公益林管护面积50.86万亩,其中集体林管护面积8.8万亩,个人承包管护面积42.6万亩。
为将管护责任落到实处,县农林科技局与各镇林业站签订管护合同,镇林业站与集体、农户个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同时积极宣传《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保护公益林资源的政策法规,让生态补偿政策深入人心,公益林管护扎实有效,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山林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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