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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81501 发布日期 2015-10-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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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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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的《陕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5日

    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改革创新、优化整合、提高质量、服务产业”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优化学校、专业布局,畅通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本科渠道,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加快推进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落实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政策保障、改善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二)服务产业。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适应陕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统筹发展。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统筹发展各类职业教育。统筹各级政府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的指导。推动各类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四)创新驱动。全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制度,提升治理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因地制宜。根据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和各地主导产业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专业设置,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基础地位,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骨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产业能力明显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整体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达到西部领先。
          ——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保持在300所左右,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在校生保持在50万人左右,毕业生成为高等专科职业教育招生主渠道且升入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办学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等职业学校和特色专业,总结推广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满足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
          ——中等职业教育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力量、行业、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政策更加健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就业准入等制度更加完善,全社会尊重技术技能人才、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重点任务
          (一)巩固基础地位。
          1.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加强示范、特色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培养能力。
          2.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衔接。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社区举办各种形式的短期职业培训班或开展科技、文化、法律、生活等类知识培训,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创新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允许学校自由支配通过提供市场化培训服务获得的收入,提高开展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二)优化布局结构。
          1.优化学校布局。按照政府统筹,以市为主的思路,结合区域人口规模、产业布局、教育水平等状况,整合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形成以市级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重点支持和规划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为骨干、标准化特色化县级职教中心为支撑的区域(市域)职业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推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属相关部门、行业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试点,稳步推进融合整合。
          2.优化专业布局。陕北围绕能源化工业和现代农业、陕南围绕生态旅游业、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关中围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规划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培育特色专业,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专业,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
          (三)提升基础能力。
          1.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制定学校建设标准和专业建设标准,指导规范职业学校建设,用三至四年时间,使整合后的300所中职学校全部达标,重点专业基本达到规定标准。
          2.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研究编制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加大省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成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特色、重点专业。
          3.加强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服务陕西先进制造业、能源化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示范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为骨干,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为全省职业院校提供公共实训服务。
          4.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允许职业院校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专业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任教。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提升省级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实力和水平,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提高专业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改革教师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独评聘办法。
          (四)加快信息化步伐。
          1.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工程, 2015年实现全覆盖,提高数字化校园运用水平,建设一批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2.加快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示范推广价值的数字课程资源。加大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竞赛,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应用,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
          3.加快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就业等学生信息管理。加快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软件开发,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网站管理,扩充和完善管理功能,逐步实现职业学校校园网与行政部门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发达国家、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融合。遴选一批重点学校和专业,与相关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利用企业配备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逐步实施校企“招生即招工”、培养和就业一体化的预就业制度。深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改革,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对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优化重组,创新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和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和实习质量,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防范和化解实习风险。完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机制,推动市、校大赛广泛开展,形成人人参赛、层层选拔的局面。
          2.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标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引导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课程建设,吸收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3.改革质量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和符合职业教育办学特点的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行业、企业、部门、社区学生家长多方参与的职业学校评价制度,以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服务贡献水平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教师、实习及用人单位参与的学生评价制度,以学生职业精神、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学生。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评价,积极支持各类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
          (六)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
          1.扩大本科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研究制定普通本科高校招收中等职业毕业生政策,确定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及技术技能含量高和培养周期长的本科专业,采取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的办法,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比例。
          2.持续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扩大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更多的中职毕业生提供升学机会。完善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办法,突出职业技能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营造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中、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并全面落实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省级政府重点落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体系规划、重大政策、财政保障以及招生考试、校企合作等重大制度的制定。市级政府重点强化市级统筹,细化政策措施,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市级职业技术学院。县级政府重点落实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责任,统筹落实财政经费,整合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相关责任。
          (三)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保障。积极推动省级立法机关加快修订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的职业教育法规,依法确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架构,规范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促进校企合作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法律法规。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足额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省级公共财政加大对职业教育重大项目的支持。建立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职业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五)构建职业教育评价机制。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区域职业教育、部门职业教育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公告制度,逐步建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多方参与职业教育评价的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
          (六)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国务院要求减少职业资格认定,改进职业技能鉴定方式,逐步实现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行业协会、学会实施评价。完善鼓励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办法。鼓励企业建立技术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和社会待遇。
          (七)强化督导评估。实行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鼓励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质量进行监督,逐步建立督导报告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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