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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

作者:石建修 王煊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8月30日上午,市物价局、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召开安康市市区学校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六大重点:一是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杂费。二是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三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四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五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六是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除省级以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批准的收费项目外,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权出台新的教育收费项目。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
会议要求,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必须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教育乱收费,才能实现标本兼治。因此,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作战,建立起长效的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教育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收费,自定收费标准。二是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前在学校收费点或显著位置向学生和社会公示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持证亮证收费。四是要建立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而不能一级推一级,一级看一级。治理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有成效。五是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查处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纠屡犯,顶风违纪的学校必须严肃查处,不怕“伤筋动骨”。
会议强调,教育收费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教育机构务必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市物价局、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城区各中小学校长和收费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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