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立足全县治安形势,强化“四个力度”,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涉危涉爆案事件。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警力走进企业,结合案例,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安防常识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做好本单位职工日常宣传教育,制定并开展好应急处突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处变不惊、沉着应对;联合县安监局通过发送短信、发放致企业的一封信,提醒企业负责人牢固“安全第一”的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民警在执勤执法、服务群众等环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安全提示和教育。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全面深入摸底排查。县治安大队联合派出所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出入库登记、询问管理人员,全面掌握危爆单位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违规违法的从严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危爆物品“使用情况不明、消耗数量不清、管理登记混乱”的情况。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排查、跟踪调查、巡逻守护,确保危险人员与危爆物品“零接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力度,实现部门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将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纳入重点工作之一,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职责。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通报安全形势,共商难点难题解决之道。积极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共同督导整改,确保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力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危爆物品单位、危爆物品单位与管理部门和使用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及具体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将监管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个人,形成健全、完善、互相制约、环环相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实现“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工作目标。由督察、治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派出所危爆物品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派出所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问题多发、隐患突出的区域或企业,组织专门警力,开展集中清查,确保“重点单位不遗漏,危爆物品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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