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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工作时间,加快审批速度,提升行政效率,解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多头跑手续耗时长”问题,岚皋县近日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办”职责、办结时限和追责程序。
该县按照“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由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部门窗口提交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负责登记,及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材料清单,当天开具《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电子交换系统转送至并联审批部门窗口。牵头部门和并联审批部门按照“联合办公、充分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策”准则同步审批,对存在重大分歧的审批,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过集中会审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牵头部门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受理、转告、催办和组织联合踏勘,办理时限控制在35个工作日;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督办、协调和管理,审批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
该县还编制完善了《服务流程告知单》,公示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定时推送,并在县政务中心窗口展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对工程项目涉及法律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被纳入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监察局、法制办及政务中心全面负责监督,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不相互配合延缓审批时限的,及时启用问责问效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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