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看病就医 > 正文内容

    参合患者就诊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79934 发布日期 2015-06-15 17:25
    来源 安康市中心医院
    内容概述 参合患者就诊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字体: 分享:

      从2007年起,安康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此,农民看病就诊有了自己的保护伞,但截至目前,有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参合后在医院怎样看病,怎样报销?不知道看病就诊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致于办理报销时手续不全或者手续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来回奔波甚至不能报销的许多麻烦。为此,安康市中心医院总结如下常见问题,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个醒,以方便参合患者看病报销。
       一、参合后无论在哪家定点医院就诊都应随身携带家庭户口本、合疗本、患者身份证、当年参合缴费有效票据,如系孕产妇分娩,尚需携 带当地计生办出示的第一胎或者二胎准生证明;如新生儿住院,当年可随参合母亲享受,除带上述证件外,另带新生儿出生证明;符合政策报销的外伤病人,如果情况允许,应另带村委会、乡镇合疗办(镇政府)出示的受伤原因和经过证明。
      二、患者所持上述证件、票据必须印章、编码齐全,户口本、合疗本和缴费票据必须姓名、人数“三统一”,缴费金额必须是整户参合,证件和票据填写规范,字迹清晰、无涂改,如由于工作人员笔误涂改者,必须在涂改处纠错后签名并加盖乡镇合疗办公章;如患者有多个姓名,应由户籍所出示其“曾用名”。
      三、患者就诊时,应先了解和咨询各医院参合病人就诊流程和合疗相关政策,挂号时提供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应真实准确,与所持证件相统一,切忌挂号时即出现谐音或错别字;出院办理报销时最好在当日或者次日完成,最长不要超过一个月时间。
      四、参合农民办理合疗报销时,最好由患者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前来办理,切忌随便委托他人,如确需委托他人办理,应明确双方的交接方式,防止因委托交接不清而发生一些纠纷和意外情况。
      五、参合患者住院期间和住院报销后应妥善保管医院出示的任何票据及其复印件,以备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其它方面用途,如丢失或损坏,后期将无法弥补。
      六、参合患者突发急病需住医院急诊科时,一般不超过三天,应于三日内同时转入病房住院者,合疗政策规定方可报销;如单纯住急诊科或者非急诊抢救报销范围,合疗规定不予报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