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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13.75万元重奖文化社团

    作者:吴亚君 时间:2015-08-12 08:37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近日,石泉县文联工作座谈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对2014年优秀文化社团以及外出参赛获奖、出版书籍的集体和个人共实行奖补13.75万元。
      近两年来,石泉县文化社团不断壮大,带动城乡群众文化蓬勃发展,发挥了凝聚人心、激励群众、引领风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各社团坚持出版发行《石泉作家》、《石泉摄影》、《石泉书画》、《石泉诗词》、《向阳老人》、《鬼谷子文化研究》、《石泉蚕桑文化》、《石泉收藏》等刊物;社团会员在鼓励创作、多出精品,鼓励提升、多参加赛事活动的政策激励下,创作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正式公开出版发行《范》、《志苑杂论》《石泉民歌集》、《秦巴水乡、石泉十美》等文艺作品13本,非公开出版(有内部书号)文艺作品15本;参加省、市文艺赛事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其中歌舞《汉江妹子》、《踏浪浣纱》、《酒歌飘香》以及音诗画舞《秦巴水乡、石泉十美》亮相安康龙舟节,获得各方一致好评,连续两年参演安康市龙舟节开幕式;《巴山背篓》、《巴山酒歌》在首届陕南民歌大赛总决赛上分别获得独唱、组合类一等奖。
      为促进该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县委、县政府2012年出台了《石泉县文化发展奖补暂行规定》,根据奖补政策,座谈会上对县书画协会等17个先进文艺社团,2014年优秀文艺创作者、2014年新书出版者、新成立社团、参赛参演获奖者及新加入省级协会者共发放奖补资金13.75万元,为2014年全县群众文化活动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副主席胡树勇全面回顾总结了2014年县文联及各文艺社团工作,安排部署了2015年各项工作。县作家协会、书画家协会等9个社团主要负责人围绕“创作文艺精品,打造文化名人”进行了交流探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康富、县政协副主席冯玲对于石泉县文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不同角度分别谈了自己对文化建设的感受,并提出今后要注重宣传全县文化成果,包装文化项目;社团要自立自强,发挥作用,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等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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