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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发展现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4-77835 发布日期 2014-08-1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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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特殊教育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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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4月1日,我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残疾人口5164万,其中0-18岁的残疾儿童数量为1074万,0-14岁的残疾儿童有817.5万,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625万。当时中国大陆人口总数约为十亿,如果1998年按有人口十二亿来计算的话,我国大陆现有残疾人约6200万,0-18岁残疾儿童约1289万,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750万,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5.1万,听力语言残疾儿童96.6万,智力残疾儿童513.6万,肢体残疾儿童57.8万,精神残疾儿童1.4万,综合残疾儿童65.9万。
      截止2007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9%,其中西部地区达到98%。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已经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轨道。尽管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有了明显提高,但2007年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公布: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3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4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6万人,多重残疾儿童75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类别残疾儿童的相应比例为:视力残疾儿童79.07%,听力残疾儿童85.05%,言语残疾儿童76.92%,肢体残疾儿童80.36%,智力残疾儿童“.86%,精神残疾儿童69.42%,多重残疾儿童40.99%。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如果按“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至少应该有约155万残疾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而根据《中国教育年鉴》,2007年残疾儿童在校生人数为41.93万旧1。不管上述数据如何不统一,但有一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特殊教育严重拖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后腿。如果按农村残疾人口占全国75.04%的比例推算,未加入普九义务教育的残疾学龄儿童大多数在农村。以农业大省江西为例,全省400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达3200多万,O一15岁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23万人,其中农村有近18万,而全省在校就读的三类残疾学生仅有1.2万多人(含随班就读学生),还有大量适龄残疾儿童没有人学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特殊教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2006-2012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逐年增加。2006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为1605所,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增长至1853所,较上年增加8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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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张广娟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