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 > 正文内容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和《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设立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4-77398 发布日期 2014-10-27 10:37
来源
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和《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设立意见》的通知
【字体: 分享:

安办发〔2014〕13 号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市 2014年度目标责任单项
考核奖设立意见》和《安康市 2014年度
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
设立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安康市2014 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和《安康市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设立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所列的9 项工作,涉及今年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各县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创先争优。负责考核评选的市级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同时,要按照“三突出”的原则,科学制定具体的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年终考核评选工作。
  继续设立重大创新奖,是为了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创造典型经验,提升我市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 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创新创优创先意识,立足实际,精心部署,积极破解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市考核办、市发改委要切实做好单项考核奖评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市考核办要加强平时情况收集和考核督办,做好重大创新奖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通过单项考核奖和重大创新奖的评选,引导和激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突破、创新创优,推动全市全年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0 月24 日

 
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

  为激励单项工作创先争优,推动全市全年重点目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进行综合考核的同时, 继续设立单项考核奖。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如下:
  一、设立单项考核奖的原则
  1.突出经济发展原则,充分体现推动经济发展为核心,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产业发展和经济贡献为目的。
  2.突出重点原则,充分体现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城镇承载、重点改革、惠及民生等重点领域。
  3.突出改革创新原则,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设立的项目和负责考核评选的部门
  根据以上原则,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设立9 个单项考核奖,分别是:
  (1)重大项目建设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重大产业项目建 设、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落地和当年续建新建投产项目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招商局、市统计局。
  (2)规模工业发展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规模以上工业增 加值、工业集中区建设、规模工业企业培育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3)服务业发展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限 额以上商贸物流、资质建筑、房地产业、过亿元大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培育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 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4)农业园区发展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农业园区建设和 畜牧产业发展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委政研室、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5)绿化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绿化造林、领导抓绿化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林业局,配合部门:市双创办、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6)城镇化发展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城镇化率、县城副 中心镇建设、城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及综合配套改革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7)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生态 环境建设、山林经济、飞地经济、旅游业发展、一县一业等情况, 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飞地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8)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移民搬迁户 数、集中安置社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安置率、资金筹措及管理使用、就业创业兴业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局,配合部门: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住建局、市交通局。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项考核奖。主要考核农村劳务输出、劳动力技能培训、工资性收入等情况,考核评选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以上9 个单项考核奖,分别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在县区中评选出第一名。
  三、考核评选程序
  为保证考核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在考核评选程序上坚持“先设定规则,后操作实施”的原则,由负责考核评选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单项考核奖《考核评选办法》,经市发改委审核后下发执行;年底由负责考核评选的牵头部门按《考核评选办法》组织考核评选,考核评选结果报市考核办复核后与综合考核结果一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予以表彰奖励。


安康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设立意见

  为激励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创造典型经验,提升我市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进行综合考核的同时,继续设立重大创新奖。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原则
  鼓励创新,注重实践,突出实效,好中选优。
  二、评选范围
  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各单位的重大工作创新和重大制度创新。重大工作创新指各单位率先推出的有较大推广运用价值、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拉动作用的工作经验;重大制度创新指各单位率先提出、推行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三、奖项等级
  重大创新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四、评奖标准
  1、一等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两项:
  (1)在全国具有独创性,在本年度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
  (2)有很高推广价值,在本年度被党中央、国务院以会议或文件(含办公厅文件)形式推广。
  (3)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在本年度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宣传报道。
  2、二等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两项:
  (1)在全省具有独创性,在本年度得到中央、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
  (2)有较高推广价值,在本年度被中央、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以会议、文件(含办公厅文件)形式推广。
  (3)工作成效突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在本年度被新华社《内部参考》、《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作为经验典型宣传报道(不包括简讯报道)。
  3、三等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全市具有独创性,在本年度被市委、市政府以正式文件(含办公室文件)推广。
  五、评审程序
  1、申报。2014年度目标责任年终集中考核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如实填写《安康市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申报表》,附不超过1500 字的创新项目简介和有关印证材料,交考核组。上年度已获得重大创新奖的项目,不参与本年度同等级奖项的申报评选。
  2、审核。考核组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提 出初审意见。市考核办对考核组建议纳入评选的创新项目进一步筛选甄别,提出初评入围意见。
  3、评选。市考核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入围创新项目进行评选,评出获奖项目及等级。
  4、审定。重大创新奖评选结果与综合考核结果一并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安康市2014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大创新奖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