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2014〕8 号
中 共 安 康 市 委
关于推动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
“进位提等”的意见
(2014 年8 月4 日)
为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奋力争先,全面超额完成对我市考核任务,切实扭转被动局面,确保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进位提等”目标的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和重大措施。全市各级党组(党委)要充分认识推动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进位提等”的重大意义,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推动我市在全省考核中“进位提等”,是安康在“三个陕西”建设中奋力争先的实际行动。面对安康长期欠发达的实际,我们只有以更高的目标追求和更大的勇气,瞄准全省先进行列奋起直追,才能逐步缩小安康与全省其他各市的发展差距,跟进全省发展步伐,确保安康在“三个陕西”建设中不掉队、有作为、做贡献;推动我市在全省考核中“进位提等”, 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根本要求。面对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繁重任务,我们只有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抢抓机遇,强化措施,破解难题,创新创优,不断创造出得起全省考核检验的工作业绩,才能把发展战略、宏伟蓝图转化为美好现实;推动我市在全省考核中“进位提等”,是重塑安康形象的重大举措。面对我市处于全省考核落后的状况,我们只有走出安于现状、
漠视落后的思维定势,正视在精神状态、经济发展、作风措施上的差距,以更高的工作定位去凝聚共识、激发动力,振奋精神、争先进位,推动我市在全省考核位次不断前移、考核等次有效提升,才能重塑安康克难奋进、务实创新的新形象。
二、明确目标要求
要把“进位提等”作为衡量工作成效、评价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尺,引导各级各部门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上来,围绕省考指标任务,纵向比发展、比速度、比创新,横向比进位、比亮点、比成效,力争生态环境建设和富民增收走在全省前列,GDP、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和争取项目资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县域经济在全省排名有新的提升,推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自我加压、奋力争先,确保我市在2014 年度省对各市区目标责任考核中,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加分幅度明显提升,表彰奖励加分实现突破,考核结果排名前进四至五个位次,实现“保八争七”,考核等次回归“良好”行列;经过2 至3 年的不懈努力,实现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排名位次靠前、考核等次进入“优秀” 行列的目标。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全面分解指标任务。一是全面分解落实省考指标任务。按照适度加码、加大分值权重的原则,将省考我市指标任务纵向分解下达到县区、横向分解下达到部门,做到省考指标任务双覆盖。二是切实夯实完成省考指标的责任。制定省上下达我市考核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明确每一项省考指标的市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配合县区和部门,落实指标责任、完成时限及具体要求,形成分工明确、体系健全的责任网络。三是逐级细化量化省考指标责任。各责任部门对承担的省考指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主抓领导、主抓科室和主抓人员,明确完成任务的工作措施和标准、时限、进度、质量等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考核办实时督办。
2、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全力“赶超”任务。各承担省考指标任务的责任部门,要按照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要求赶超任务,省考加分指标要按照全省前列的要求赶超任务,力争获得更多加分。二是打造工作亮点。共性考核指标要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规避“污”点的要求,确定更高标准和提升计划,积极从“市”域层面,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工作亮点,力争有更多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通报表彰和宣传报道,争取每年有1 至3 项工作受到中央、国家部委面向全社会的表彰。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实行“三轮督查”,即责任部门月查, 各责任部门在上半年季查的基础上,从下半年开始每月开展“三查三看”工作,查责任到位情况、查措施落实情况、查指标进度完成情况,跟踪考评看进度、看质量、看干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考核部门季查,市考核办每季度巡回检查一次各责任部门和县区完成省考指标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汇报,并跟踪督办抓好落实;联合开展督查,对推进难度大的省考指标任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办及相关部门组织联合专项督查,强化督查落实效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加快省考指标完成进度。
3、健全倒逼预警机制。紧盯省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在全省各市区的位次,采取全年任务量倒逼的办法,对完成进度实时监控预警。一是逐月倒逼监控进度。对各项省考指标,要通过省考核办、省级职能部门和市统计局、市级责任部门、各县区等渠道,每月汇总一次完成进度,从时间节点要求、往年同期进度和在全省各市区的位次等方面进行监控,建立省考指标完成情况台账。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在半年、三季度末和11 月底前,召开各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参加的省考指标进度推进会,逐指标分析研判完成年度任务和在全省争先进位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赶超措施。三是进行预警通报。每季度通报各县区、各责任部门完成重点省考指标进度,从三季度起每月通报省考指标完成情况。对完成进度滞后的县区和部门,及时发出蓝、黄、红三色预警通知,蓝色预警纠个别,黄色预警灭苗头,红色预警抓整改,督促各县区、各责任部门限时补欠赶超。
4、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各责任部门要建立专人负责省考指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上、对下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完成省考指标情况和在全省的位次,及早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避免工作被动。二是加强省市对口衔接。市考核办和各责任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汇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争取省级对口部门的更多支持和指导。11 月底前,各市级责任领导要组织召开所分管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各部门主要领导专程赴省汇报衔接, 全力做好当年省考指标完成数据认定和下年度指标任务的衔接争取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责任部门要按要求定期报送省考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级责任领导汇报,并同时报送市考核办。市考核办要加强信息收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分析研判,每季度向市考核领导小组汇报一次省考指标完成进度情况,提出重点指标和欠账指标加快进度的措施意见。有关落实和完成省考指标的重要情况,市考核办要第一时间报告市考核领导小组。
5、严防负面问题影响。一是夯实部门责任。建立预防出现和果断处置负面问题责任制。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预防和处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重大问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可能受到中、省通报批评的重大问题;市委组织部负责违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市委宣传部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网络舆情方面的重大问题;市委政法委负责违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市信访局负责违反信访规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违反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防止负面问题发生机制,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的具体责任,着力形成责任网络体系。二是做好预防处置。市级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立足预防、前移关口,完善预防措施,超前做好各种防范工作,积极消除各种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大问题发生。对开始出现的问题倾向和苗头,要抓早、抓小、抓关键,下功夫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要立即上手、组织力量, 迅速查清、果断处置,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把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确保不发生重大问题和通报批评减分的情形。三是强化领导责任。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经常深入责任部门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 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严格结果运用
1、建全奖优罚劣机制。将各县区、各部门完成省考我市指标任务和严防负面问题影响情况,与市对县区、部门考核紧密挂钩,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健全奖优机制。对超额完成省考指标任务、在省对我市考核中获得加分的指标责任部门,在市对部门考核中予以双倍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工作成绩突出且被党中央、国务院或中央、国家部委面向全社会对安康市或安康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而获得省对我市考核加分、本年度无“一票否决”情形的部门,在市对部门考核中予以双倍加分,并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各类别单位优秀比例名额。对预防和处置负面重大问题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省对我市考核作出贡献的市级责任部门,在市对部门考核中优先评优。二是健全罚劣机制。对未完成省考指标任务、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指标责任部门,在市对部门考核中予以双倍减分,并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对因落实不到位、配合不积极、沟通不及时,给我市完成省考指标造成较大影响的县区和部门,当年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部门和县区,实施市对县区、部门考核的“一票否决”,直接评为“较差”等次,同时责令该部门和县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履行预防出现和果断处置负面问题责任制不力、导致重大问题发生、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市级责任部门,在市对部门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乃至实施“一票否决”。
2、改进考核结果奖惩兑现。对超额完成省考指标任务、在省对我市考核中获得加分的指标责任部门,同等条件下,主要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工作成绩突出且被党中央、国务院或中央、国家部委面向全社会对安康市或安康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而获得省对我市考核加分的部门,主要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等次比例名额,并在评先树模中予以优先考虑;对未完成省考指标任务、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指标责任部门,取消主要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责任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取消该县区党政班子、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3、严格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中。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要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被党中央、国务院或中央、国家部委面向全社会对安康市或安康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而获得加分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发生负面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等情形,造成省对我市考核减分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进位提等”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上手,组织抓好本意见中“进位提等”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树立主动担当意识,立足所承担的省考指标和市上下达的考核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奋力全面超额完成,为我市在全省考核“进位提等”多做贡献;要把“进位提等”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完成省、市考核指标任务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的质量,奠定我市在全省考核中“进位提等”的坚实基础。市级各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推动“进位提等” 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进位提等”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考核办要当好市委、市政府考核工作参谋,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各县区各部门“进位提等”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进位提等”目标的实现。
中共安康市委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