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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把职业农民培育纳入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

作者:刘小艳 龚静 时间:2015-05-12 17:06 来源:市农业局 【字体:

  为推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切实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发挥好家庭农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用,日前,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
  据悉,安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将坚持“自愿申报、规范认定、逐级推荐、重点培育、动态管理”的原则,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除必须符合《陕西省农业厅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对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在工商部门登记外,还必须达到市级提出的经营规模、农业收入、基础设施、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经营者素质、示范带动等7个方面具体标准,其中要求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受过农业职业培训,从事农业经营活动2年以上,并取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2014年,市县区农业部门通过服务、支持、培育产生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184个,使之成为了我市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水平较高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本次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核和专家组评审认定,市农业局将命名30个“陕西省安康市示范家庭农场”。
 

| 责任编辑:叶苗